近日,记者从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该中心进一步简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材料。此次简化后,申请人可凭借个人手机银行电子还款明细,直接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如果个人住房贷款放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广东农村商业银行,提取申请人可凭借个人手机银行电子还款明细代替由银行出具的纸质还款明细直接办理;如果个人住房贷款放款银行为广东省内中国银行,则不需再提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证明和商贷还贷流水,经借款人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与中国银行数据共享获取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贷款放款银行为广东省内中国银行的缴存职工,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倡导优先按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办理。
【南方日报、南方 记者】王谢思齐
【作者】 王谢思齐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