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的通知》。第十版方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疾病名称
-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倡导疫苗接种和个人防护
- 倡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积极主动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
- 对高风险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 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
加强监测预警
- 常态化情况下,主要开展病毒变异监测、个案报告、哨点医院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城市污水监测等。
- 应急情况下,增加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部分医疗机构门(急)诊监测、重点机构监测、学生监测、社区人群哨点监测等。
- 明确监测信息和疫情信息发布要求,根据防控需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优化检测策略
- 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 对有关就诊人员和住院患者、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社区重症高风险人员等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 明确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障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保证居民检测需求。
调整传染源管理方式
-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要求,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自我照护,其他病例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优化重点环节防控
- 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机构和行业、大型场所、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注重保护重点人群,降低聚集性疫情和重症风险。
- 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落实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和人员轮转机制,保障社会正常运行。
流行期间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 在疫情流行期间,结合病毒变异情况、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转情况综合评估,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流动,减轻感染者短时期剧增对社会运行和医疗资源等的冲击。
制片人/张天宇 主编/史萌
记者/史迎春 制图/徐啸
编辑/徐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