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过户了但是原房主欠债务,房产过户原房主有债务怎么办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07-09 05:36:45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前房主欠债未还 后房主家被查封

购买了价值205万的房产,但网签合同金额仅为1000元

法院认为原房主涉嫌非法转移财产,依法查封已过户房产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黄远来

花了200余万元买套二手房并顺利办理过户,一年半之后,房子却因牵涉原房主相关问题而被法院查封了。近日,面对被查封的家,柳州市民宋先生陷入了深深的焦虑。

1 花了205.5万元 买的房被查封了

宋先生向记者介绍称,2017年6月27日,他经柳州市世华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与孟女士购买了柳州市保利·大江郡小区一套178.63平方米的房产,并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价为205.5万元,交易方式为全款购买。

宋先生称,当初买这套房子主要是方便父母上下楼,为此他还卖掉原来的房子,再加上向弟弟借的钱和自己的积蓄,凑够了房子的全款。

在宋先生提供的相关银行转账支票上显示,宋确实将7笔房款转账至世华地产康城分行相关负责人的账户中。同时提供了向税务部门缴纳的8.18万元契税发票,以及其他税费发票。

房款付清后,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宋先生也顺利办好了不动产证。

“去年底,我爱人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就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这才知道房子已经被融安法院查封了。”宋说,3月23日他接到该院的传票,融安县农商行将原房主孟女士告上法庭,宋作为第三人成为被告,要求撤销孟向宋转让房产的行为。

2 网签合同显示 购房款仅1000元

据介绍,该房产被查封是因为网签合同上1000元的购房款引发,前房主孟女士因为陷入借贷案件,法院因此怀疑孟故意非法转移财产。

在宋先生提供的2017年11月15日与孟女士签订的《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又称网签合同)上,该房屋成交价格注明为1000元整,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

对于法院查封的理由,宋认为法院“搞错了”:“我在网签前就付了205.5万元的房款,网签合同的金额其实是存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管资金,并非实际成交房款。”宋表示,当初的交易均有银行流水作证,中介公司也可以证明他全款付了房款。宋先生称,网签时他由于没戴眼镜,就草草签了合同,没想到这给他埋下了那么大的“雷”。

3 房产中介表示 愿出庭为当事人做证

3月29日,记者就网签合同问题咨询柳州市房产交易所,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合同上的网签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交易双方网签后要将购房款存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资金监管账户,购房者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购房款划转手续,将购房款划转给卖房者。但是具体购房款是多少,全由买卖双方协商,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无法强制。

记者来到了世华地产康城分行,找到了当时协助宋先生办理房产过户的负责人高先生。高介绍称,宋先生确实向孟女士全款支付了205.5万元的房款。

“由于房款大部分都用于给孟还贷款按揭了,所以没有办法根据规定将房款存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管账户来进行监管交易。当时就按照了1000元购房款存进监管账户。但这并不意味着实际成交价就是1000元。”高先生介绍说,宋先生支付房款确实都是经过了中介之手,如果接下来需要出庭做证,他将为宋先生作出证明。

4 案件仍在调查 法院告诉维权程序

3月29日,就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融安法院相关执行法官。据介绍,该房产原房主孟女士牵涉多起借贷纠纷,被起诉至融安法院。相关案件审判后进入执行程序,但孟一直逃避执行。

去年,融安法院接到原告反映称,孟在柳州保利·大江郡有一套房产,当法院准备查封时,发现该房产刚刚过户不久。法院调取了孟与宋签订的网签合同发现,房屋成交价仅为1000元,经向柳州市房产交易所了解,双方当时确实同意以该价格成交。由于该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经过法院合议后,认为该成交价不合理,孟女士涉嫌非法转移财产,法院于是进行了查封。

之前,由于孟以及丈夫未能还清金融贷款,已被融安县农商行诉至融安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孟与宋的转让交易行为。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同时,融安县公安局已对孟女士和其丈夫覃先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进行侦查。

目前,融安法院已经告知宋如何走相关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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