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过年,除了催婚之外,最令年轻人们头痛的莫过于记住一众亲戚的称呼。“七大姑,八大姨。”到底又是哪些人呢?有人认为,书面上的通称无非是“伯、叔、婶、公、婆、姨、姑”,自己尚且可以熟记于心。如果你这样想,那就真的想得太简单了。
我们回到家乡,面对的是家乡的长辈,尽量最好是要使用的是自己的家乡话与长辈沟通,而各处家乡话对长辈的称呼就存在不少差异。以广东为例,各地的称呼就存在不少差异。
广府地区的亲属称谓首先是广府地区的亲属称谓,整理如下图:
注:广府话中公公也称“老爷”,婆婆也为“奶奶”
不知道大家又称呼得对不对呢?
粤方言的亲属称谓也反映了以下的几个特点:
(1)中心语素与古汉语基本保持一致,故体现出与现代通语相近似的一面,例如:
爸、妈(母)、伯、叔、婶、公、婆、姨、
这种亲近性在其他方言的中心语素中亦可观察到。
(2)在构词方面反映了南方方言的特色,主要是前缀“阿”和语素“佬”的多用,如:
阿爸、阿妈、阿伯、阿叔、阿婶、阿公、阿婆、阿姨
大佬、细佬
家公、家婆、家姐、家嫂
(3)某些称谓与官话方言有差异(包括读音和字形差异),尽管来源可能是相同的(如“妗”、“姑妈”“心抱”),“妗”北方官话多说“舅妈”、“舅母”,而南方的“妗”其实就是“舅母”(合音);“姑妈”广州话指的是“父姐”,而官话方言多指“已婚的姑姑”。
(4)粤方言的亲属称谓体现出保守的一面,这种保守有时是显性的,有时则比较隐蔽。
如“安人”(家婆)、“心抱”(来自古汉语的“媳妇”),“安人”一词是因为旧的礼俗规定后辈晨起必须向长辈请安,嫁来的媳妇更是如此,婆婆是其请安的对象,故称“安人”。
(5)广州话语义变调是一种能产的构词手段,亲属称谓较多反映这一特点。如“家姐”“爸爸”“妈妈”“婆婆”“公公”,以后字变调为主。
(6)广州话的亲属称谓体现出“洋化”“新式”的一面。广州话作为粤语的代表,居于省城,与英语、普通话有较多接触,在亲属称谓方面也可看到这种接触的痕迹。例如:“嗲地、妈咪、安可” 等来自英语,“爸爸、妈妈、叔叔、伯伯”等来自普通话。
当然,在广东境内,除了广府粤语区外,还有客家语区和潮汕语区,这两个地方的称谓又各有特点。
客家方言的亲属称谓客家方言的亲属称谓(部分)
综观客家方言的亲属称谓,大概可以了解到以下几点:
(1)由于有较强烈的保守意识,客家方言亲属称谓的主体,保留较大的稳定性和统一性。称谓的核心语素与传统汉语基本一致,如“公”“婆”“叔”“伯”“爸”“母”(字写作“姆”)“甥”“孙”等。
(2)客家人有较强烈的族群意识,体现为亲属称谓的层级性很强。如以“太”称“曾”辈,以“公”“婆”称祖辈,以直系称谓为纽带,秩序井然。
(3)客家方言与粤语的亲属称谓,有共性的一面。除了与其他汉语方言相同的特征,还有某些与粤语较为接近的称谓,如“儿媳妇”为“心臼”,与粤语的“心抱”接近,“曾孙”叫“息”,与粤语的“塞”(本字即为“息”)同源。粤语与客家,有一部分来自江西,有很强的共性实属正常。
(4)客家方言的亲属称谓,与北方系汉语有同的一面,也有变异的特点(如“公太”“婆太”“心臼”的说法),而且内部还有一些分歧。以下举翁源县客家话的一些例子(吴碧珊、甘于恩2016),比如祖父辈的称谓,多说成“阿公”“阿爹”——“阿姊”“阿姐”,前者为男性,后者为女性;外祖父辈的称谓则是“姐公”——“姐婆”,前者为男性,后者为女性;称“公公”为“老倌”,称“婆婆”为“家娘”。这些称谓都与梅州客家话有明显的不同。
潮汕方言的亲属称谓潮汕方言的亲属称谓(部分)
而潮汕方言,过去一直被认为与闽南方言有着很大的相似性,但随着不断演变,两者已表现出不少的差异,仅在亲属称谓上就得以体现,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不同:
(1)音变方式不同
福建闽南话没有将“丈夫”、“查某”合音成“逗”、“走”而成为性别标记的现象,表亲属称谓的性别通常直接用“丈夫”、“查某”来修饰主要语素,如:丈夫囝(儿子)、查某囝(女儿);而在潮州方言中亲属称谓用“逗”、“走”来作为性别标记的情况则非常常见,如:逗囝(儿子)、走囝(女儿),当然也可以说成“丈夫囝(儿子)”、“姿娘囝(女儿)”。
(2) 构词方式有别
①“老X”与“太X”:潮州方言亲属称谓中表示曾祖父、曾祖母都将表示祖父、祖母的称谓词“阿公”、“阿妈[ma53]”的前缀“阿”换成可构成长一辈的实词性语素“老”,如“老公”、“老妈[ma53]”。这种称谓方式在潮州方言中一致性相当高。但厦门话却不用前加可构成长一辈的实词性语素“老”来构造某些亲属称谓词,相应形式是“太”,如“太公”、“太妈[ma53]”,相当于潮州的“老”。
另,厦门话还可用“安祖”或者“阿祖”来表示曾祖父母,“安”加在亲属称谓前,一般用于叙称,不做对称:安伯、安叔、安姑、安舅、安妗、安女尔[ne53](母亲)、安兄。这种用法未见于潮州方言亲属称谓:厦门话亲属称谓用词头“安”的,潮州基本上都可用“阿”代替。
②“囝”与“仔”:潮州方言表小称通常都后加“囝”,音为[kiã53],此“囝”是由表示“儿子”的语义虚化而来的,有亲昵色彩。如“姿娘囝”(女孩子)、“丈夫囝”(男孩子)、“弟囝”(小弟弟)、“妹囝”(小妹妹)。
厦门话“囝”是个表示“儿子”、“孩子”的实语素,如“查某囝”(女儿)。而作为类后缀加在某些亲属称谓后时,如“舅仔”(妻子的兄弟)、“孙仔”(侄子),则读[a53]。
③“姐”与“姊”:表示“姐姐”的称谓词中,潮州方言和厦门话分别用了不同的中心语素“姐”与“姊” ,表现为“阿姐[tse53]”(潮州)和“阿姊[tsi53]”(厦门)。
厦门话亲属称谓中涉及“姐姐”意思的,都统一采用“姊[tsi53]”,如“阿姊[tsi53]”、“姊夫”、“表阿姊”,合成词语“姊[tsi53-55]妹仔”也不例外。对应于厦门话的“姊”,潮州则不完全用“姐”,而是“姐”和“姊”有所分工,除合称词语“姊[tsi53-24]妹囝”用“姊[tsi53]”外,其他涉及“姐姐”意思的称谓词都用“姐[tse53]”,如“表姐”、“姐夫”等。
④“妻”/“某” 舅/妗:在表示“内兄、内弟、内嫂”时都前加了表示跟妻子有关系的字眼“妻”或“某”,如:妻舅、妻妗(潮州);某舅、某妗(厦门),用于叙称,同时也与自己的“舅父”、“舅母”区别开来。
(3) 指称方式相异:
①潮州方言对“堂兄弟姐妹”的叙称是在“阿兄”、“阿弟”、“阿姐”、“阿妹”的前面加“堂”字,以区别于自己的同胞兄弟姐妹。这种称谓法与普通话类似。
厦门话对“堂兄弟姐妹”的叙称则更加形象,在“阿兄”、“小弟”、“阿姊”、“小妹”的前面加“隔腹”,强调出自不同的娘胎。
②统称与分称:潮州方言对“姑父”和“姨父”的称谓词,在对称的时候统称为“阿丈”,不分开来称谓,由于语境不同,对象不同,故采用“同形异指”而不会产生误会;厦门话对“姑父”和“姨父”则分开来称谓,分别称为“姑丈”和“姨丈”。
当然,粤东闽语与粤西闽语(雷州半岛一带)在亲属称谓的特征上还有些许差异,待将来另文讨论。
这些都体现出广东地区的闽语系方言有着不同于福建地区的“广东特色”。
广东省内方言的亲属称谓与普通话称谓的差异1 与普通话亲属称谓相比,广东三大方言表现出很强的南方特色,既有核心词的差异,如“塞”(息,曾孙)、“妗”(舅母)、“姐/姊”(祖辈)“佬”(大佬)等,又有构词上的差异(如多用前缀“阿”“老”,叠音构词法用得比较少)。
2 由于普通话的权势比较高,广东三大方言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普通话亲属称谓的影响,同时外来文化对都市方言也有所影响(如粤语的“爹地”“妈咪”)。
3 中国传统讲究阴阳对称,上下有序,这在亲属称谓中同样得到反映。如“父亲”与“母亲”,“兄弟”与“姐妹”,旁系宗亲称“堂”(堂兄、堂弟),旁系外亲则称“表”(表哥、表弟)。但在亲属称谓中,尤其是方言的称谓中,会出现称谓不对称现象。如武汉话叫外祖父为“家公爹爹”,外祖母却是“家家”,音节不对称,性别区分也不对称。
普通话“伯(母)”“叔(母)”按年龄大小分说,但“舅舅”却无区分。广州话旁系的上辈(配偶)一般用“母”或“妈”称,如“妗母”(舅妈)、“姑妈”,但“伯母”却称为“伯娘”,这与避讳有关。阳江话则出现语素使用不对称的情况,姐姐称为“阿姐”,但姐夫却是“姊夫”,用的语素不一;继父是“后爸”,继母则是“背底奶”。
亲属称谓的演变亲属称谓系统基本稳定,但社会因素对汉语称谓系统也有所冲击,如礼节的淡化、独生子女政策的执行等,使得某些亲属称谓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如粤语的“安人”等。
亲属称谓出现代际变异。前面提到,新派对于父辈的称谓,与老派并不相同,这主要是普通话影响所导致。另外,由于独生子女政策,新一代对于“外公”“外婆”的称谓,开始出现变异,即内外无别,都统一称谓(如“阿公”“阿婆”)。前不久实行的普遍二孩的政策,是否会扭转这种趋势,值得观察。
(本文节选自甘于恩教授的文章《方言与亲属称谓》,并有删改,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全文)
主要参考文献北京大学中文系语言学教研室1995:汉语方言词汇。北京:语文出版社。
甘于恩 主编2005:七彩方言。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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