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半的意思,什么是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意思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11-01 05:21: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2期P76—P77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理论研究所,摘自《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2年5期,晁天义 郭飞摘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半的意思,什么是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意思(1)

作为解释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范式,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分析历史的基本向度,是马克思主义史学话语体系的话语之源,也是中西历史比较、中外会通研究的重要理论平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概念,是中国共产党对近代中国社会形态的概括,是将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而形成的理论创造。这一概念也成为中国近代史诠释体系的基石。此概念的形成及定型,体现了学术话语与政治话语的关联互动,蕴含了相当丰富的学术史信息与时代政治意涵。20世纪80年代以来,又与近代史领域所谓“范式之争”纠结在一起。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关键概念渊源流变加以全面梳理和深入解析。

强调对社会性质、社会形态的判定,本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应有之义。对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息息相关。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概念的源起及早期流变,大致呈现如下发展脉络。“半封建”概念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列宁沿用并加以发挥,但列宁并未将“半殖民地”“半封建”二者结合起来具体阐述中国问题。1924年9月蔡和森明确提出“半资产阶级和半封建社会”概念。此后,“半封建”一词均从阶级关系和政治角度来阐释和使用。在中国共产党文献中最早出现“半殖民地半封建”一词,是1926年9月23日莫斯科中山大学国际评论社编译出版的中文周刊《国际评论》发刊词。1928年6月,中共六大决议对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有了较明确的认识。1929年,中共中央首次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使用与阐发,背后有着独特的理论渊源。

作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理论的集大成者,*在1939年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对中国社会性质作了深入系统的考察分析,不仅揭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过程,而且概括了近代以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的历史过程及基本特点。至此,“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理论完整定型,并成为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成为马克思主义学派关于中国近代史诠释体系的理论基石与核心命题。

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简称“两半论”),长期以来在学界获得共识。对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在近代中国的演进,*有经典论述:“自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但这一不断加深的演进历程其具体阶段如何,20世纪50年代学者对此的解释迥乎不同,概而言之,中国近代史分期讨论中,学者分别提出以“阶级斗争”“社会主要矛盾形式的转换”“社会经济(生产方式)的表征和阶级斗争的表征”作为分期的标准和线索,并提出不同的分期模式,但他们均以“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逐步加深作为思考和把握近代历史的主线。这些观点虽然各有道理,但深究起来亦均有可议之处。第一种观点将1864年作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阶段的上限,1840到1864年仅为“开始转变”的时期,“开始转变”与“形成”的差异究竟体现在哪里?第二种观点明确表示1840到1864年虽然“开始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道路”,但“中国社会的性质基本上还是封建社会”,逻辑上存在矛盾。第三种观点着眼于世界范围内由“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到“帝国主义时代”的阶段演进,提出中国近代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有两次“形成”,两次“加深”,也显得牵强。

不同学者对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近代中国形成与加深历程之认识,与其对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主张密切相关。而在1960至1961年学界关于中国近代经济史分期讨论中,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问题仍然难以回避。再看中国近代史通论性著作,其理论框架和章节结构多以“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作为关键词,但具体解释也有所出入。这种差异,既缘于撰著者着眼点的不同,也体现出其对于近代历史发展关键节点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分歧。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学界对近代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并无疑议,对近代以来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逐步加深有高度共识,争论的关键在于形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态的时间断限。但所谓“形成”“加深”,其词意本有模糊之处,不易作出明晰界定和截然分段,学者可以作出各有侧重的不同解释。这样的处理方式,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分歧,但也实际上回避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化加深过程的阶段划分。

胡绳1954年提出近代史分期问题,将中国近代史学科时限明确界定在1840至1919年。这一界定在当时有一定的思想基础,契合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突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地位的社会思想氛围,且有实际操作层面的考量。不过,这种分割却未必得到史家的普遍支持,持异议者不在少数,另有不少学者也只是权宜接受。之所以如此,关键原因在于社会形态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居于相当重要的位置,因1840至1949年的社会形态被界定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打通1919年的分割,将整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中国近代史,始终有更强的理论底气。以“半殖民半封建社会”这一社会形态来标示“近代史”,相较于以新旧民主主义的革命性质变化来标示“近代史”,其理论依据更为有力。因而在改革开放之初学界即展开了对近代史下限问题的重新探讨,以1840至194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学科时限逐渐成为学界共识。

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间,学界在接受“两半论”的前提下,对“半殖民”“半封建”形成时间的争论,实际上与近代史分期问题紧密相关,成为学者建构近代史分期体系和解释体系的重要考量。“半殖民地半封建”也成为中国近代通论性著作章节标题中的关键词。20世纪80年代后,人们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又提出新的看法。但毋庸置疑,不同学者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分期以及研究方法等问题的再认识,有助于恰如其分地深化中国近代史研究。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概念的形成,曾经历过颇为激烈的争论;它经由马克思主义者的广泛传播后,不仅对中国革命的性质和前途给予了决定性判断,还主导了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理论架构。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间,在接受此概念的前提下的具体探究,并与中国近代史分期讨论紧密结合,相关认识在近代史学科体系建构、近代史通论性著作的总体框架中均有所体现。改革开放后对这一概念的新的讨论,又与中国近代史的叙事之争(或曰“范式之争”)互为表里、密切关联,均源于现实中追求现代化的实践推动人们深化、丰富对近代中国的认识,进而为现实社会变革提供历史依据。这一持续甚久的反思与讨论,超越了意气之争,而主要为学理之争,其学术意义不可低估,不仅活跃了理论探讨的氛围,大大丰富了对“两半”概念内涵的认识和阐释,而且一些具体的理论创获,已然沉淀在三十余年来的近代史研究与著述之中。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一个边界清晰、内涵明确的概念,这一社会形态的形成是近代世界历史发展的产物。1840年鸦片战争西力东侵,还处在封建社会末期的中国未能独立发展成为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而在封建社会崩溃中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形成一种封建主义与殖民主义的综合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它以1840年为起点,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下限,是整个中国历史长河中一个特殊的过渡社会形态,即便将来随着时间推移仍有独立成篇的意义。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使中华民族真正走出深渊,终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过渡社会形态,走向社会主义这一全新的稳定社会形态,为真正实现现代化奠定最重要的基础。

经过反思与争论,学界已大体形成共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近代中国依附于世界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特殊过渡形态。社会形态理论着眼于从社会物质生产活动出发,从生产方式这一人类社会存续的根本层面来分析社会基本矛盾运动,重视研究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及其为何遭受重重窒碍而未能独立发展,自然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定性论题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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