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虽然稳定了,但对于我们“打工人”来说,房子去年买不起,今年还是买不起。想要在都市圈追逐完成自己的梦想,还得靠租房。以前的租赁市场可以说鱼龙混杂混乱不堪,想要住的便宜,不少租客就把目光放在了低价地下室甚至阳台上,居住环境差不说,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还有损害。面对着我国庞大的租房群体,国家也开始逐步规范管理租赁市场,尽力维护租客的合法权益。那么大家在今后租房的时候,就要知道,一下的几类房子,不能租。
1、不符合国家室内装修标准
有些租客在租房时比较追求居住环境和舒适程度,喜欢租赁新房。但这个时候您就要留意自己租住的房子是不是符合国家室内的装修标准,不过大家都是没有什么经验的租房小白,不知道怎么检测,这时候您只要多多注意房内的甲醛含量即可。最直接的就是利用嗅觉,闻一下租住房子内有没有明显异味,其次就是利用甲醛试纸,在对房子全面的检测之后您再选择是否入住。如果房东提出以降价来诱惑您,也一定要拒绝,毕竟身体才是第一位,不能因为几百块钱而造成不必要的身体损失。
2、非居住空间不能出租
所谓非居住空间就是指地下室、卫生间、厨房、阳台这类不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现在都市,尤其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价不仅贵得离谱,租金也是高得吓人,一般一个月租金就要花掉你一半工资,所以有不少朋友为了省钱选择租住便宜的地下室、阳台等地方。但是随着租房“新禁令”的发布,这类空间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出租,除了防止房东恶意压榨房客之外,也在提醒房客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否继续在都市筑梦。
3、有居住权的房子不能出租
居住权大家现在可能比较陌生,以前只知道房子有所有权,怎么现在出来了一个居住权?其实居住权来自今年1月正式施行的《民法典》,法典规定在房屋居住权生效期间,即使房子所有者也不能侵犯居住权所有者权益。也就是说,一套房的所有权和居住权是分开的,那么租客在租房时就一定要多个心眼,签合同时注意房东有没有在合同内强调该权力,或者自己干脆提出让房东写入合同的保证无居住权条例。只有这样,租客才能避免在之后出现一些不利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