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以来
高速交警及时发现并消除
多起因散落物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保障群众远途出行安全畅通
捡拾大件货物岂能无视危险
9月6日下午3时15分,高速支队津蓟大队副大队长高纪东带领交警王佳璇、辅警颜世杰巡查至京哈高速公路下行70公里处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应急车道内吃力地搬运大件物品,在男子前方不远处则停靠着一辆小货车,而该车后方未做任何安全警示措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立即将警车停在男子后方,拉响警报对后方车辆进行安全警示,并做好一系列安全防护措施后,迅速帮助男子将大件物品搬运到了小货车车厢内。原来,该男子驾驶小货车行驶至此处时,突然听见后方“砰砰”一阵响,通过后视镜才发现是自己运输的货物掉落在了高速公路上,于是他急忙停车搬运。
交警对男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对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大片布散落过往车辆忙变道
9月22日下午1时28分,高速支队唐津大队交警赵欣带领辅警邢闫昌明巡查至长深高速公路黄骅方向1060公里处时,发现一车道内有大片布状掉落物。过往车辆发现车道内的散落物时,连忙变道避让。
发现这一险情后,赵欣立即将警车停入应急车道内,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警报进行预警,邢闫昌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下车跑向掉落物处,快速将掉落物捡至应急车道一侧安全区域。原来,这是一块大货车上的车篷布,倘若不及时捡拾,过往车辆一旦采取措施不当、躲避不及,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高速公路上的散落物
即使是特别普通、微小的物品
都可能危及高速公路行驶中车辆的安全
是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遗散载运货物造成事故)
(保持安全距离未发生事故)
避免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掉落物品
驾驶人要这样做
1、行车前检查车辆安全性能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严格遵守车辆载物规定,并将货物捆扎牢固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3、规范处置
(1)车辆行驶中一旦发生货物掉落,需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靠边停放,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后方150米外设置好警告标志。若驾乘人员一时无法解决困难,需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安全方式,立即撤离到应急车道右侧外等安全位置,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2)当其他车辆驾驶人看见高速公路上有散落物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间距,尤其要远离敞开式装载的大货车。
高速公路散落物隐患大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再次提示各位驾驶人
出发前做好车辆安全检查
并确保货物捆扎牢固
来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