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32天后,2月25日,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发布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0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四川省将应急响应从一级调整为二级的依据是什么?一二级响应之间有何差别?2月26日,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组长、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祝小平,对此次应急响应等级的调整进行了解读。
问题一:为什么我省新冠肺炎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
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制定了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采取了全面、科学、严格的防控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1月16日报告首例病例以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自2月5日后呈逐渐下降趋势,以湖北输入病例为主的第一波流行基本结束。截至2月25日24时,全省已有14个市(州)一周无新增确诊病例,106个县(市、区)无现症病例,其中81个县从未报告确诊病例,目前四川疫情总体上得到有效控制。
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区分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同时也是结合当前四川实际,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
问题二:调整为省级二级应急响应后有何不同?
答: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应对和处置疫情的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科学、有序开展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指导意见精神,省级一级应急响应主要是统一部署、全民动员,动用一切资源,全面进入应急状态;省级二级应急响应后,主要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调配全省资源,解决重点地区疫情问题。
调整为省级二级以后的总策略是在毫不放松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是降低要求,而是更高标准,精准防控;不是放松警惕,而是不懈怠不松懈,抓实抓细抓落实。随着各地有序的复工复产,人群流动恢复常态,传染源也存在增加的风险。
因此,在调整为二级响应后,大家同样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市民需要继续做好防护措施,出门佩戴好口罩,减少社会交流活动,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复工的市民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家庭及办公场所要勤通风;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讲卫生、勤锻炼,保持心情开朗乐观、积极向上。
问题三:省级二级应急响应情况下,各市(州)应该怎么做?
答:在省级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情况下,各市(州)均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进行分区分类施策,并根据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针对性采取防控措施。
我省确定的社区暴发区和局部流行区对应为高风险区,散发病例区对应为中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对应为低风险区。各市(州)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形势,更加要有针对性的调整细化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突出分区分类、联防联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问题四:低、中、高风险地区的应对措施有何不同?
答: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加强病例监测发现、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等工作,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尽快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其他地区不得限制其出行。指导群众科学预防疾病,引导做好个人防护。
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禁止群体性聚集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及时研判疫情走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
13省区市下调应急响应级别
截至目前,13个省区市已下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山西、广东、新疆、江苏、四川、安徽,先后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甘肃、辽宁、贵州、云南、青海、广西、内蒙古,由一级调整为三级。
疫情还未结束
仍请保持警惕
不要聚集扎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