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了
孩子们的自由活动时间充裕
由于涉世不深
心智尚不成熟
惹祸的几率也大大增加
有的沉迷网络游戏,斥巨资为游戏充值;有的被各种直播间吸引,把家长的钱打赏给主播;也有的手欠,随手用硬物将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划伤;还有的在楼上随手抛物,砸中楼下行人或停放的车辆,导致人伤、车损。
这时,往往不是家长一句
“孩子小,不懂事”
就能解决的
不同类型的纠纷
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其目的均是在
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与
保护受害者利益之间寻找平衡
关键词:游戏充值
“熊孩子”打赏的钱能全退吗?
近日,一则家长因孩子“氪金”
4万余元起诉游戏运营公司
引发网友热议
“氪金”为网络用语,原为“课金”,指支付费用,特指在网络游戏中的充值行为
原来是13岁的孩子被一款网络游戏吸引,偷偷用母亲的支付宝向该款游戏充值虚拟游戏币“宝石”,金额高达4万余元。
家长发现后将运营该款游戏的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科技公司当场一次性返还部分款项,并对原告名下的游戏账号作永久封禁。
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要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生效要件: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是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