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决定“改革开放”的1978年,*说:“允许一部分人或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打消了一部分人对改革开放的顾虑,为改革开放定下社会主义的底色,启动了改革开放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
据统计, 1978年我国GDP约为3700亿元,人均GDP仅有381元,是一个标准的低收入国家。但到了2022年,中国GDP已经超过121.02万亿元,人均GDP达到8.57万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12741美元,撇开通货膨胀的因素,这相当于增长了270多倍。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人均国民收入已经算是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水平。
到2020年,我国通过精准扶贫,帮助近1亿人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
在完成全面脱贫的目标之后,我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共同富裕”。
要实现共同富裕,则需要填平、跨越贫富分化的那道鸿沟。
2023年,我国亿万富豪数量为969人,即使较去年减少了164人,但仍是全球亿万富豪数量最多的国家。这一数据一方面显示,改革开放的成功,让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使得一部分人快速地集聚财富,吃到了改革开放的时代红利;另一方面则显示,贫富差距有逐渐增大的趋势。
我们基本实现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下一步就是怎么让“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怎么理解“先富带动后富”?是“劫富济贫”,把富人的财富拿过来分发给穷人吗?
在此不要对“先富带动后富”有狭隘的理解。
实现“先富带动后富”其实有多种有效的举措。
一、转移支付,对口支援。这是我国长期实行的一种先富省份带动后富省份的一项有效、得力的举措。
二、谨慎对待产业转移,不要盲目地把一些产业转移到国外。沿海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向中西部省份转移,以解决那里的就业问题。
三、完善对那些高收入人群、亿万富豪的综合个人所得(包含资本利得)的征税措施,他们的平均税负率不能低于工薪阶层的最高税赋率。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进制税率,不同的个人所得对应不同的税率,从最低的3%到最高的45%。对那些富豪的征税税率不得低于45%。
四、加强对那些注册在海外“避税天堂”的企业的征税措施。
五、鼓励一些优秀的大企业去中西部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投资建厂。比如比亚迪在芜湖、常州、合肥、抚州、长沙等地投资建厂,有效地带动了当地的就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我国从开始精准扶贫到实现全面脱贫,用了8年的时间。而要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更艰辛和更长期的工作。只要摆正心态,找对方法,朝着这个方向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够达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