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有臭名昭著的三个大恶人,高衙内、黄文炳、殷天锡,他们本身并没有一官半职,依仗着亲戚或者朋友的权势,就在地方上胡作非为称王称霸。高衙内倚仗着太尉高俅的权势,在东京城里肆意抢夺年轻貌美的女子,甚至抢到了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的头上;黄文炳倚仗着与蔡九知府的关系,心胸狭窄专在乡里害人,而且一心只要害死发配江州的宋江;殷天锡的姐姐嫁给了高廉,而高廉是高俅的兄弟,倚仗着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竟然也敢在柴进头上撒野。
高衙内、黄文炳、殷天锡只是三个极小的人物,但是为什么说他们是三大恶人呢?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他们的靠山很强大,蔡京、高俅分别为北宋朝廷文官、武官的领袖,权势滔天无人敢惹;第二,他们都是真正的小人,没有原则没有底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对于百姓的迫害特别大;第三,他们迫害的对象中不乏有后来梁山举足轻重的大人物,林冲、宋江、柴进都不幸成了受害者。
在小说《水浒传》中,这三大恶人虽然同样罪大恶极,但是三人作恶的方向与方法又是完全不同,三人的结局也各不相同。
高衙内原本是高俅的叔伯兄弟,却主动要给高俅当儿子,平常就住在太尉府中,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俗话说“饱暖思淫欲”,高衙内在东京城里号称“花花太岁”,不用种田不用做工,就专门干着些调戏污辱女人的勾当。此人又不同于一般的流氓,仗着高俅的权势,普通百姓的家眷他要抢,朝廷官吏的家眷他也要抢,明知那女子是林冲的娘子,还三番两次设计抢夺。林冲虽然武艺高强,但是在上司高俅面前,却始终唯唯诺诺,他不敢教训高衙内,所以高衙内最终也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水浒传》中的黄文炳与《儒林外史》中的严贡生,两人作起恶来倒有七八分相像,原文有如下描写:“城中有个在闲通判,姓黄,双名文炳。这人虽读经书,却是阿谀谄佞之徒,心地匾窄,只要嫉贤妒能。胜如己者害之,不如己者弄之。专在乡里害人。”黄文炳与蔡九知府关系不错,为了早日实现自己做官的美梦,就曲解宋江所题的诗为反诗,害得宋江差点人头落地。幸亏梁山人马江州劫法场,才救了宋江性命,黄文炳被抓住后,李逵将其做成了烤肉片和醒酒汤,也算是罪有应得。
殷天锡与高衙内本质上是同一类人,主要的区别是殷天锡的后台不如高衙内强大,所以两人的结局不同,殷天锡被李逵打死了,高衙内却一直活着。殷天锡与高俅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只不过是高廉的妻弟,不可能像高衙内一样住在太尉府里,生活品质与高衙内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殷天锡追求的是“饱暖”。高衙内要抢林冲的女人,殷天锡要抢柴皇城的房子,殷天锡之前已经打死了柴皇城,又要来打柴进,李逵见势不妙及时出手,三拳两脚就打死了殷天锡,也把柴进送进了监牢。
三大恶人,高衙内为的是美色,黄文炳为的是做官,殷天锡为的是豪宅,都仅仅是为了一己之私,就要害得无辜之人家破人亡,当真是罪大恶极、死不足惜。然而在宋徽宗治下的北宋官场极其黑暗,罪大恶极之人往往可以逍遥法外,像黄文炳、殷天锡那样最终受到惩罚的只不过是极少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