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变和量变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如何理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1-16 05:44:13

量变和质变中的事物,到底指的是什么?

这里的事物,只能是一种客观现象。量变质变只能限定在一个现象界。量和资只能发生在存在者身上。比如思想就是一种存在,它没有一个客观实体。 比如石头他就是存在者,它有一个客观实体。那么质、量变化都只能发生在石头的例子上。不能发生在思想的例子上。

再继续追问:质、和量又指的是什么;

质变和量变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如何理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1)

哲学

质量的定义

质(quality):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与“量”相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质是事物的本质,说:“现在所称是’的事物,其本义是指这个’。

量( quantity)事物存在的规模、等级和发展的程度及内部组成要素的排列结构。与“质”相对。是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

质变和量变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如何理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2)

哲学

质量的解释

英国哲学家洛克把物体的性质分为两类,“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他认为第一性的质是指物体的“体积、广袤、形相、可动性等等”,它们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第二性的质是指“颜色、声音、滋味等等”,它们并不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德国黑格尔从客观唯心主义立场对质下了定义:“质是与存在同的直接的规定性……某物之所以是某物,乃由于质,如失掉其质,便会停止其为某物”,但他把“质”看成是“绝对观念”外化的一个环节。

英国霍布斯把“量”定义为:“一个确定的向量,或者一个由界限的位置或某种比较划定其界限的向量。”(《论物体》)但他不了解量的表现的多样性。德国黑格尔对量的范畴作了哲学概括。认为,量是事物外在的规定性,“量虽然也同样是存在的规定性,但不复是直接与存在同一,而是与存在不相*、且外在于存在的规定性”(《小逻辑》)

来个事物之间的差异, 不仅包含着量, 而且包含着质。 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由质和量两个方面组成的, 这两个方面是不可脱离的, 有质无量或有量无质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质变和量变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如何理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3)

哲学

结论1:质与量的统一,就是事物本生。

接下来继续考察: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传统解释认为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同质事物的重复;质变则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可见质变和量变是有本质区别的、相互对立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变化 , 是不能混淆, 更不能等同起来的。既然“ 量变只是同质事物的重复” , 那么, 按照逻辑推理, 就只能得出:量变就是量变, 量变不管怎样变化, 发展到什么程度也不会成为质变。

举个例子:水冰互变

水变成冰以后。他的分子方程式依然是H2O。冰变成水的分子方程式也依然是H2O(l) ⇌ H2O(s)(质根本没有发生任何变化H2O),实际上,这里面水变成冰的核心关键,只是分子的排列组合方式发生了关系,形成了结晶体。然后水成了冰。冰变成水也是同理。

在比如,很多个苹果加在一起,也变不成苹果汁,它依然是苹果;很多个橘子加起来也变不成橘子汁。它依然是橘子。

质变和量变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如何理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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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2:量变之后只能是量,质变之后只能是质。(表象上量的增加会导致内在质的变化,这个命题要先悬置)

那么是否就说,量的变化就不会影响质的改变了?

举个例子:人类都是会死亡的,通过死细胞的增加,就会导致活着变成死去。这个命题为真。

分析下这个例子,人活着这一生,是否都是在量变?是否只有在死亡那一刹那才质变?带着这个疑问,我们继续论证。

现代医学已经证明了一个事实,就是人在出生那一刻,身体内部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生存的因素,一种是死亡的因素。

人的细胞每天就有一部分死亡, 又产生一批新细胞。 人的身体内部就是这两种因素在互相斗争着, 只不过开始阶段是向上发展的因素占上风, 最后阶段是死亡因素占上风罢了。 在随着年龄、身体等量的变化的同时也就开始部分质变, 一方面在向上发展, 另一方面也在不断积累死亡的因素, 不断向坟墓迈进

所以,事物的变化,肯定有量的变化。但是不一定就是先积累量,在人死亡刹那发生质变的。根本不存在单纯的量变和量变阶段, 也不存在单纯的质变和质变阶段, 量变和部分质变是同时发生, 相伴而行, 谁也离不开谁;根本质变不是量变积累的结果, 而是部分质变积累的结果, 只不过量变的速度较快 , 较显著, 表现于事物的外部, 容易为人们的感官所感知;质变的速度较慢, 较隐蔽, 深藏于事物的内部, 不易为人们的感官所感知, 因而造成一种错觉, 使人们感到事物的变化发展先是从单纯的量变开始, 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才发生质变似的,

质变和量变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如何理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5)

哲学

总之, 不论从逻辑上进行分析或与客观事物变化发展的实际相对照, 可以看出, 量变和质变是有区别的两种不同的变化, 既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或等同起来, 也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 割裂开来。

量变中有部分质变, 质变中有质在量上的增减,事物的发展变化并不是先从单纯的量变开始, 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才发生质变,而是从变化发展一开始就既有量变, 又有质变, 质变和量变是同时开始, 相伴而行, 谁也离不开谁, 根本质变不是量变积累或相加的结果, 而是与量变同时开始的部分质变积累的结果, 根本不存在单纯的量变和量变阶段, 也不存在单纯的质变和质变阶段。

这个问题实际还没有彻底澄清,后面还需要一个概念来解释“度”,属于量的度,和属于质的度。把量和质统一在度内。通过量度和资度的变化。再继续考察量变和质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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