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养老保险,为的就是等年龄大了以后,有一份稳定的养老金待遇可领。特别是通过近年来养老金的不断调整,越早参加养老保险投入,越划算。不过,我们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年龄究竟是多少呢?让我们根据有关的文件追本溯源一下。
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说起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最早可以追溯到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险条例》是我国第1个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在原东北试点基础上全国推开的。
当时我们的养老制度还不称之为退休制度,而称之为退职养老。实际上,有关的实施范围也是有限制,主要指的是一些行业单位和一定人数以上的企业。
在当时规定的退休年龄条件是,男性工人、职员60岁,女性工人、职员50岁,可以退职养老。
关于职员,一般的概念指的是“非筋肉劳动者”,主要指的是做非体力劳动的劳动者,像商店的售货员、管理的经理等等。
另外,还有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比正常退休年龄早5年。
后来到了195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周岁”的表述,另外女性职员的退休年龄确定为55周岁。另外还增加了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男性为50周岁退休,女性为45周岁退休。对于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因身体衰弱不能继续工作,可以自愿退休。
最后一个关于企业职工退休的文件,是1978年给国发104号文件,包括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说实话,有关的退休条件由过去的工人职员岗位区分,变为工人干部身份区分。
国发104号文件确定的退休年龄是:女性工人50周岁退休、女性干部55周岁退休,男性60周岁退休。特殊工种、失去劳动能力都可以提前退休。工伤失去劳动能力也可以退休。
自谋职业者的退休年龄。我国的自谋职业者,现在一般也称之为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是我国劳动者解决就业的一项重要方式,据国家统计目前约有超2亿人实现了灵活就业。
关于他们的退休年龄,说实话国家从来没有规定过。因为退休年龄的规定,就是上面的几个文件,没有涉及到自谋职业者一说。
在1991年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明确开始尝试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谋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另外,这也是为了配合当时企业职工下岗,确保保险缴费不中断的一项过渡措施。
只允许自谋职业者参加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休自然是不可能的。一开始国家确实没有作出统一规定,毕竟养老保险都是各地自行实施。后来在2001年,为了完善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谋职业者的领取养老金条件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另外,农民合同制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跟个体工商户和自谋职业者一样。
以上就是我们的退休年龄或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过随着我国明确要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预计十四五期间肯定会有更详细的政策出台的,还有两年多的时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