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台湾的林森北路,一如现在依然喧嚣的夜生活之街。
酒店、夜场在此林立聚集,灯红酒绿是每夜都要上演的人间喜剧。
而名叫光的酒店,算是这条街上的佼佼者之一。
在两位妈妈桑萝丝罗雨侬和苏妈苏庆仪的经营下,店里的生意非常红火。
但表面上其乐融融,并不代表店中每人的日子都那么光鲜。
萝丝早年间因为丈夫吴少强而锒铛入狱,出狱后和苏妈一起经营酒店。
尽管已经被渣男伤得体无完肤,可萝丝还是又爱上了一个渣男——江瀚。
帅气年轻的江瀚从事编剧,沾花惹草可以说是他的日常爱好。
虽然二人有过一段时间的甜蜜爱情,但江瀚腻了自然就把萝丝给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