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个人也能够自己缴纳社保,但在之后的条文规定显示,个人缴纳社保与企业缴纳社保之间有所不同。当然,个人也可以选择不自己缴纳社保,找一家公司为自己代缴社保,这就是社保挂靠,个人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虚假的劳动关系,基于这种劳动关系,公司为实际上并不在自己这里工作的个人代缴社保。
“个人缴纳”与“挂靠公司”缴纳社保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一、 险种不同
个人缴纳的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而企业缴纳的保险是“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缴费比例不同
正常情况下,公司为职员缴纳社保时,公司需要负担一部分费用。
以北京为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8%,0.2%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 1%,个人缴纳2% 3元(大病医保) 4、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的,全部由企业买单
而挂靠在公司缴纳社保个人需要负担全部费用,大部分公司还会要求个人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在挂靠的情况下,个人的负担更重。
三、 风险不同
个人自己办理社保是完全符合《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规定的,而通过挂靠的方式缴纳社保并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当然法律也没有明文指出挂靠的方式违法。
在挂靠的情况下,相对于个人自己办理当然要有更多的风险。在委托人与被委托的公司之间,双方仅仅就代缴社保一事达成了协议,并非真正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公司常常只为委托人办理代缴社会保险业务,对委托人出现的就业、工资、福利等问题概不负责。并且,在双方达成的协议中,公司往往要求委托人保证自己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作协议。
挂靠公司缴纳社保是否为法院所认可?通过看以往案例可以知道,法院往往没有明确认可挂靠缴纳社保的合理性,但法院会认可社保挂靠现象的存在。社保挂靠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相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不能适用于个人身上,个人不能因公司代缴社保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等。
当然,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社保挂靠现象的大量出现,规范社保挂靠的条文也会有一天出现。例如在深圳市,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规定,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是不被允许的。
离职后的社保缴纳应当如何进行?离职后,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社保就自动封停。若辞职后马上找到新单位,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社保费用的缴纳就由新单位进行。当然要注意,如果原单位与新单位在不同地方的,要按照不同地方的规定进行。
如果没有找到新单位,那么社保会断缴。但断缴之后还可以进行补缴。社保断缴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来说,并不会把账户里面累计的金额清零,但根据不同地方的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
当然,在一些城市,连续上缴社保一定时间成为取得某些资格的条件之一,例如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若中途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来补缴。
(作者:谢雪倩 工作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贝贝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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