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离婚最新法律规定,目前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环节,不同环节需要携带的资料不同,具体如下:
1、申请离婚
申请离婚,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申请,可以提前在该民政局公众号上预约时间,避免排队。
申请时,双方都需要携带:
❶身份证原件
❷户口本原件
❸结婚证原件
❹离婚协议书(注:大部分民政局第一次去申请的时候,不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但有些地区的民政局可能会要求携带,为了保险起见,建议带上。)
然后,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现场填写资料。
2、民政局受理离婚申请
民政局会按照规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注意该回执单要保存好,不要弄丢,因为后面登记离婚时需要携带。
3、渡过30天离婚冷静期
民政局发给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有两份,男女双方一人一份,上面会写着几号申请的离婚,接下去的30天为离婚冷静期,从申请离婚当日起的第31~60天内双方可以来办理离婚,期间一方未出现或者过期不来,都是视为放弃离婚!
4、第二次去民政局,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双方在申请离婚后的第31~60天内第二次共同去民政局,此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❶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❷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❸各自两张两寸单人照片
❹各自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尤其是离婚协议书,审查有问题的或者不符合规范的,会被要求现场改写,如果审查后没问题的,会留一份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
然后予以离婚登记,发给双方离婚证。
以上就是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的详细介绍,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首先,一定要注意冷静期的时间,如果超过时间未去办理离婚登记,则下次去离婚又要重新再经历一遍冷静期。
其次,无论是第一次去民政局还是第二次去民政局,必须双方一同去,否则民政局不予办理。
最后,一定要重视离婚协议书,一旦离婚登记完成,协议书就生效了,此时协议上约定的内容不得再反悔,建议大家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是自己真实的意愿,而且对于内容一定要仔细考虑清楚。
以下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标准模板,供大家参考:
(有需要的可以关注公众号留言免费发送电子版)
当然,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请律师把关。
如果你对于离婚方面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的或者需要请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的,可以点击上方链接进入诉呗法律咨询小程序,免费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