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20时许,延吉北站口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推送,称一辆车牌号为辽MS3***的白色重型厢式货车在延吉北站口驶出,该车在京哈高速881公里500米,长期占用小型汽车车道行驶,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被监控摄像头拍摄。
民警将该车拦截后告知驾驶员,京哈高速该路段为单向4车道,由于小型汽车与大型汽车限速值不同与安全隐患等原因,左侧两车道为小型汽车车道,大型车辆应当在右侧两车道行驶。驾驶员王某告诉民警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路况不太熟悉,也没有注意到标志标牌,所以造成了违章。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王某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公安提示:大型车辆长期占用高速公路快速车道行驶有很多危害。一是干扰了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二是降低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三是加大追尾、刮擦等事故率。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行车时注意标志标牌,安全有序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