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韩国首尔市管辖的129所女子初·高中里,有31所学校制定了与内衣有关的校规。
相关学校在校规中明确规定了内衣穿着义务,部分学校在细节上制定了白色、黑色、与肤色相近的可穿戴的内衣颜色,或对内衣的花纹和有无蕾丝进行了限制。
甚至还有学校会在违反内衣穿着规定时,给学生扣分。
根据几所学校在校规中的记载,这是为了不让内衣外露并且显得端庄,才制定的校规。
而发表上述内容的首尔市议会议员文章吉主张这是过度侵害学生人权,并提出了《首尔特别市学生人权条例》修订案。
即,删除“可以根据校规对服装进行限制”的条款。
相关修订案在本月5日举行的首尔市议会全体会议上得到通过,有望在实际条例中得到反映。
事实上,这种不合时宜的内衣规定,不只是首尔的问题。
根据去年发表的《忠北初高中生生活规定专项调查》显示,211所学校中,有19.9%的学校限制了内衣、袜子、连裤袜的颜色和样式。
另外,虽然以女生为对象进行限制的情况较多,但据确认,某高中以男生为对象,规定“内衣和衬衫必须塞进裤子里”,
如果调查范围扩散至韩国全国,预计会有更多的学校有内衣相关的校规。
韩国青少年人权行动团体的会员表示:“《学生人权条例》出台近10年,首尔还保留着内衣相关的规定,对此感到非常愤怒。”
通过《学生人员条例》明示保障学生个性权利的地区有京畿道、首尔特别市、光州广域市、全罗北道、忠清南道、济州道共6处。
但是各地区条例内容不同,同一地区的学校之间的规定也各不相同,所以实际上很难切实感受到着装及头发自由。
就读于京畿道某高中的黄某表示:“穿外套的话会被扣分”“去食堂所在的其他教学楼时,即使是冷,也只能穿着夹克去。女同学为了穿裤子,还得向学校证明腿上有伤或伤疤才行。”
甚至之前罗列的6个地区以外的地区连学生人权条例都没有,制定服装规制校规的根据法很模糊。
韩国烛光青少年人权法制定连带共同执行委员长裴京内表:“有必要制定全国性的标准,消除不必要的规制”,强调了修改《小学·初中教育法》的必要性。
裴委员长指出,现在《小学·初中教育法》第18条第4项中“宪法和国际人权条约中明示的学生的人权应该得到保障”的条款很抽象,并指出“有必要制定具体规定,对学生人权的概念具体化,设置在发生人权侵害时可以修正的机构,在学校安排人权负责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