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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几天,2023年就要过完了,下个月就进入了2024年,到了年底,多个省市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接下来会要求淘汰超标车,禁止上路行驶,下个月起,电动车、三轮车上路有新规实施,涉及限行与超标车禁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福建三明:2024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与燃油助力车不得上路行驶
近日,福建三明多个地区发布了《关于禁止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上道路行驶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所有悬挂“三明橙牌”的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不得上路行驶,一经查获,一律取缔。
另外,对新国标电动车的上牌也提出明确的时间限制,要求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注册登记,超过30人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2、河南漯河:《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中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需要依法实名登记,注册登记上牌照以后才能够上路行驶,未上牌照的车辆将处警告或20元罚款。
同时使用电动车上路,要禁止以下违规行为:
- 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行、或超速;
- 醉酒驾驶电动车;
- 手中持物、浏览电子设备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 未佩戴头盔上路的违规行为;
- 危害交通出行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