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孝道文化的现实意义
郭毓(如忠)
以孝事亲本来是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美德,但近代却成为谈之色变,甚至避之不及的祸水。由此造成由于孝悌观念缺乏所引发的种种社会矛盾。
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的道德观念也应随之而变。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历史的产物,必然带有历史的局限性。特别是对孝道的一些具体要求,如孔子所说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孟子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显然不适应当代社会的要求,必须予以摒弃。但是孝这种伦理道德,是合情合理的社会需求,是民族精神、社会风尚的体现。因此,它不仅作用于过去,而且作用于现在乃至将来。
就孝道的现实意义来说,至少应坚持以下几点:
首先,赡养父母是最基本的孝。每个人都有父母长辈,都有子女晚辈,今天是子女,明天就是父母。赡养父母,就等于赡养自身。
其次,敬重父母是最高尚的孝,赡养父母是必需的孝,但赡养必须融入尊敬和敬重的精神。没有敬重,孝道就失去了灵魂,就会变成虚伪的和徒有其名的,最终也难以长久坚持。
再者,孝并非惟命是从,把孝道引向对父母的惟命是从,那是古代孝道的最大弊端。在今天讲民主和法制的时代,在具体实践中对父母和亲人的孝悌,往往会与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产生矛盾,所以,必须把传统的孝道美德与民主和法制融为一体。
孝道,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的核心和底线,是维系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石,如果孝道坍塌,基石不存、家庭成员的亲情关系定会破裂,社会必然无序。
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愿赡养,还能奢望他为公为民作奉献吗?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孝治天下”的说法,认为“孝”为百行之首,是道之本。
我国传统讲远孝于祖先,近孝于父母,拜祭天地、祖先,就是体现对生命源泉的珍视和感 恩。作为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忘本。
人类繁衍生息,与此对应相系的孝心是人类最朴素的感情。孝、意味着责任如山,体现着做人的道理,对父母要知恩图报。
人生百善孝为先、孝心无价,为人不孝、何为人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不断改善。与此同时,人们也耳闻目睹了许多社会问题,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人置亲情而不顾,不尽人子之责,不赡养父母,甚至歧视、虐待、抛弃、残害父母和老人,致使许多家庭因此而被毁,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一个人要想保持与父母兄弟的亲情,要想尽好孝道,在行孝的过程中,要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父母长辈既不可无原则地提出要求;子女晚辈也不可无原则地推诿和搪塞。
如果各方都不讲原则,都随心所欲地理解和实行,最终将是孝道的灾难。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居之间的关系。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这样的要求,就把家庭美德与家庭关系、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以及家庭问题同国家的安定和谐等关系融为一体,非常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祭祀祖先,也是孝道文化的具体体现。
通过祭祖活动,弘扬传统美德,可进一步增强家族的凝聚力,教育子孙后代永不忘本。
无论远离家乡或移居国外,都能热爱家族、热爱家乡、热爱祖国,都能继承和发扬孝敬父母、尊敬长者,诚信待人,办事公正,关爱后代、培养人才,为家族的团结、事业的兴旺、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的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