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在购买房产时,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往往需要缴纳定金,很多人在收据上往往会看到定金或者订金的字样,但很多人就有疑问了,定金和订金有区别吗?那么,房产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哪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哪
“定金”与“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简单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担保形式;而“订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定金
《合同法》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芜湖华律网了解,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
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二)订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来说,订金可以退,而定金则不可退。定金支付后,支付首期款的期限,以定金协议为准。
二、房产定金上限是多少
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多收取20万元。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支付定金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在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前,不会对卖方构成约束。支付定金一定要签署定金合同,买卖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可退还。
房产定金和订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来源:衡水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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