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级:税盲
没听说过个人所得税。
1级:小白
个人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一年6万元,一个月5000元。
2级:素人
个人所得税率从低到高有7级累进税率,最低3%,最高45%,简称345。
3级:学生
个人所得税除了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外,还有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主要是五险一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
4级:学者
除了专项扣除,还有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
1.1婴幼儿照护:3周岁以前,每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扣除2000元;
1.2子女教育:3周岁以后一直到博士教育,每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扣除2000元;
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400元一个月,不超过4年;技能等教育获得证书当年3600元;
3.房贷利息或租房支出:首套房贷利息每月1000元,不超过20年;租房支出省会城市以上1500元,中心城市分别为1100元和800元;
4.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部分限额扣除,但封顶为80000元;
5.父母赡养:有年满60岁以上的父母,独生子女扣除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不超过1500元;
6.个人养老金:每年据实扣除,封顶12000元。
5级:学士
适用7级税率的所得为综合所得,除了工资薪金,还包含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三类收入以每次(月)收入所得的80%计入应税收入,稿酬所得再打七折,折合稿酬收入的56%计入应税收入。
6级:硕士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实行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的个税征税制度。
除了以上综合所得外,还有分类所得,即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经营所得的税率为5级累计税率,从低到高分别为5%、10%、20%、30%和35%,简称535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的税率为20%。
财产租赁所得,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低于4000元,则减除800元。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7级:博士
一、汇算清缴: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二、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依照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其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所得”的概念:相当于“利润”或者“净收益”“纯收益”等的概念。
四、工资和劳务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国税发〔1994〕89号)。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五、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单独适用7级税率,一年仅适用一次。
六、健康险: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财税〔2017〕39号)。
8级:博士后
多部门协同严监管:1.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住房、公安、人行、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9级:智人
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否则为居民个人。
居民纳税人需要来源于全球的收入纳税,我国已加入CRS机制,境外的金融机构会定期将我国公民的存款信息传送给我国的税收当局。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扣除费用5000元,其他综合所得,无扣除费用。
2.反避税条款
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1)关联交易: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2)CFC规则: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3)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做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3. 个税减免权限仅授权到国务院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款第(十)项免税规定(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个人离境税务需清算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5.对外捐赠
对教育、扶贫、济困等慈善公益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可以扣除。
10级:满级人类
一、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新金性质的所得,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批、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出租房屋的个税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彩票中奖的个人所得税:适用偶然所得20%,1万元以下免税。
五、储蓄存款利息的阶段税率,其中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持股一年以上免税;1个月以上减半征收。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其支付的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八、免征项目:
1.省部级以上奖金;
2.国债或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利息;
3.国家统一发放的津贴、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国家规定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或退休金、离休费、离休费补贴;
8.使领馆相关人员所得;
9.国际条约免税规定。
九、减征: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十、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详见(财税〔2018〕55号)、(财税〔2018〕58号)。
十一、股权激励的所得纳税
十二、各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