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伊朗为何会如此对待女演员呢?
我一直不明白,这样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直到看见一个伊朗女孩,被街上持枪巡逻的道德警察抓进监狱,理由是,「她头巾底下隐约露出的皮肤挑起了男人的性欲」。
看,又是头巾。
只是,哪怕女孩儿带了头巾依旧还是会被抓起来。
伊朗法律规定,九周岁以上的女性去公共场合必须戴头巾。
如果不带头巾,那就是淫荡风*,招蜂引蝶,相当于在全裸诱惑男人。
普通女孩儿在伊朗的处境不好过,电影明星同样也是。
格什菲·法拉哈尼逃离伊朗10年已久,伊朗依旧不放过电影人士。
2015年的《出租车》中的伊朗人权女律师,被判处38年监禁和148次鞭刑。
今年电影《圣蛛》女主角获得戛纳影后,但该片全剧组却受到官方批评,收到死亡威胁警告……
这条路依旧很难走·····
就连伊朗的歌手都未能幸免遇难,只因为他写了一首叫《为了…》的新歌,然后第二天就被逮捕了·····
“为了在街上跳舞,
为了亲吻所爱的人,
为了我的姐妹,你的姐妹,我们的姐妹,
为了腐烂的心会发生变化,
为了过上正常生活的渴望……”
最后的结尾是:
“为了女性,生命和自由”。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
有谁能想到,七十年代的伊朗,那时根本没有着装上的限制,没有黑袍,没有黑纱,大家“穿衣自由”。
那时,穿着短裙T恤,追求流行和时尚的年轻人们,绝对想不到未来的某天,一个含苞待放的生命因为露出几缕头发而被打死......
唉,向前走,也有可能是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