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老家在农村,父母有一老宅,很多年了,父母去世后,空闲了很长时间,一直到年初,才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邻居。问题来了,过户怎么办?一问才知,手续非常复杂,夸张点说,难于上青天[作揖]
一是审批机关升格了。原来是乡里就能审批,可现在,审批权限正式被县区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温馨说明一下,有的地区区县没有房产局,就只能去市政务中心农村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二是如果过户必须先办理继承,因为原产权人即父母都已去世,其所有的房产必须法律关系明确即归属到继承人名下,这样才能完成产权交易过户;难点就在于继承人的确定。而确定继承人又分两步:一、原产权人即父母的父母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健在,那么根据有关法律,父母双方的父母也同样享有继承权,也必须走完法律程序;如果75岁以后去世的,则不考虑继承,如果75岁之前去世的,出具死亡证明或村里证明;然后才能办理子女继承。
三是子女继承有几种情况:1、若为独生子女也直接办理继承;2、若有一个以上子女则需要所有子女一致同意为某一人继承,所有子女签字画押才行。可以想象,若有一人不同意则无法完成继承(有点儿类似于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一票否决权,或者北约组织加入新成员必须所有成员国全都同意,若有一国不同意则无法加入[呲牙])。
农村家庭子女往往都是一人以上,多的甚至能达到五六个或更多,大家都想要,给谁呢?不给谁呢?平时谁照顾父母多一点,谁付出偏少一点,谁的生活水平高一些,有可能都通通不算数了,那怎么办呢?有可能商量出一个办法(可能性不大),通过沟通、争吵、打骂、甚至伤亡不果而最终就只能走向诉讼,而且这个过程不会太短。
三是以前过户,去乡里直接办理即可最多乡民政助理看下合同(村里叫文书),有双方签字画押就完成过户了;而且按照农村习俗,房屋买卖是大事有仪式的,做文书,买家要请卖家吃饭,有村里领导参加,或者再叫上邻居等,有面子的还能叫上乡里领导呢!如果父母不在也没有现在这么手续复杂。
不动产,宅基地,土地承包,山林承包甚至鱼塘承包等等在农村都是很大的事,确实应该法制完善,但凡事都有普遍性与特殊性,农村人口众多(现在我们国家城镇化水平提高了也不过50%左右),情况各异;文化水平、亲情伦理、前因后果等等都错综复杂,如果不问实际搞一刀切,不分具体情况一个条条框框,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以前过户,最多骑个自行车去趟乡里,可能一天就完成了,看看现在,又要继承,又要公正,又要政务中心而且都路途遥远;别说一天,我看一个月一年都够呛。朋友老家村里这几年等着过户的房屋至少还有三四十家,手续好像永远也办不全,办不完,都遥遥无期的样子,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你敢说这不是上访的隐患吗?能不能从法律上,从乡土人情里,从农村的实际情况中,制定出一套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农民实际的配套办法,乡村振兴不能少了这一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