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及本辖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并结合上级人民法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提出不低于本院法官员额数三倍的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意见,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意见在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之前,区人民法院应当先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通报昆明市司法局,逐层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司法厅备案。
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确定随机抽选以及需要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数。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第三步 按照选任方式开展选任
1.随机抽选
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产生候选人。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取拟选任陪审员人数5倍以上人员作为陪审员候选人。
开展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资格审查。依照《人民陪审员法》关于陪审员任职条件的规定,对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征求意见。向通过资格审查的陪审员候选人告知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陪审员的意见。
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按确定的选任名额数,随机抽选确定陪审员拟任人选。
意愿确认。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再次征求拟任命人选意愿,避免公民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2.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
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接受公民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
这里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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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选任公告要求,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资格审查。对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陪审员拟任人选。
意愿确认。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再次征求拟任命人选意愿,避免公民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第四步任命人民陪审员
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依法任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依法任命人民陪审员。
公告备案。向社会公告新任命的陪审员名单,及时将任命决定向有关部门通报或备案。
就职宣誓。就是我们上周五举行的就职宣誓仪式啦。
组织陪审员岗前培训。
完成宣誓和培训
他们就可以光荣上岗啦!
看来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挺有挑战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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