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劳动者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个误区,认为缴纳了失业保险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我们失业金领取也是有相应的条件,主要包括三项:
第一,就是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这个情况一般是每交费满一年,可以享受三个月的失业金,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详细的一些规定是有各个省级部门确定的。
山东省的规定是,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五年的,每满一年领取三个月失业金,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最长18个月,十年以上才可以享受24个月。
第二,是非职工主动意愿失业。
非个人意愿辞职是指,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解除、除名和辞退的。四、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款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主要是指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职工被迫离职的。
第三项,就是有求职意愿。
一般就是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
实际上我们最大的误区在于,以为失业金是任何失业都可以领取的。这是不对的。
我们的失业金待遇其实非常多。
我们的失业金一方面包含了基本生活费,目前,大多数地方是60~70%的最低工资,国家正在不断提升失业金标准,未来会达到90%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一方面就是给职工发放医疗补助金。不过青岛目前医疗补助金已经被代交医疗保险代替了。职工只要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基金会给领取失业金的职工每月交纳医疗保险。
2017年能设不征求失业保险条例修订意见稿的时候,也提出要给职工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下一步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后,很有可能会实施。
另外还有一些丧葬补助费之类的特别规定。
如果我们暂时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可以找新的用人单位,以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名义办理离职。
总之,我们的失业金待遇还是蛮不错的,而且各种待遇也会越来越好的,希望大家要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