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1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推进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情况,并发布执行新规,对执行领域腐败出重拳,切实解决执行难。
此外,为有效解决执行难,最高法还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执行信访案件“接访即办”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对执行申诉信访材料建立无差别录入、即时交办、实时跟踪、“一案一报”核销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最高法介绍,“接访即办”意见明确了各个办理程序的时限要求。各级法院对收到的信访材料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执行申诉信访系统登记,并确定承办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贵祥:对反映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办理问题的信访材料,上级法院的承办人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甄别工作,紧急情况应即刻办理、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也就是说,信访材料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初步处理;根据办理初访案件的要求及实践,各地法院承办人对反映本院问题的信访材料的办理时限是30日。
《意见》明确高、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接访即办”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各地法院对本院的初次信访承担主体责任。各高级人民法院每季度对辖区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并通报。对导致群体访、越级“赴省”“进京”信访的,对执行法院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总台央视记者 李文杰 李明)
来源: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