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的减弱、疫苗接种的普及以及防控经验的积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发布了疫情防控工作“新十条”,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以采取居家隔离。
一、哪些属于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
按照目前定义,无症状感染者指的是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且CT影像学无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轻型患者可表现为中低度发热、咽干、咽痛、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乏力、嗅(味)觉障碍等症状,但是没有肺炎表现。
二、居家隔离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尽快就医: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来源:中心健康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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