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诗人在诗学意义上的深度沉思结为文集的并不常见,因此读到李瑾的《谭诗录》时,我有一种极大的惊喜。在这部沉思录式的诗学谈话中,李瑾以某种我们早已陌生的先秦诸子的思考方式和古希腊哲人探源世界般的诘问与回答,具体而犀利地探讨了诗歌与乌托邦、世俗化、思维、价值、空间、时间、自媒体、启蒙等50个核心词汇之间的关系。宏阔的视野,深度的思索和凝视,是这本书的价值。50个词似乎很宏大,但又非常具体地关乎诗歌本质。他在努力表明,当代诗歌走向未来,有着多种面向和无数可能。他给我们指出了很多条小径,它们最终将成为通往罗马和长安的大道,为每一位诗人所记取。
文学皆人学。就诗歌而言,它不只是一种文学体裁,而是这样一种哲学——通过张扬语言去重新理解和定义人,这点已为启蒙视野中的诗歌史证实。当我们在自我吟咏并心怀远方时,是否会有这样一个疑问,人为什么会失去自己呢?哲学上的解释是,如果把人的目的简单归结为某种外部的客观现实或超验的客观必然性,结果会使人在外部现实和内部生活中失去自我。李瑾就是在对自我的寻找中重新定义人乃至诗歌的,他谈论诗歌的一个基点是将诗歌界定为一个人的事情。这点并不奇怪,哲学家海德格尔即说诗歌是最清白无邪的事业,语言不过是作为寂静之音说话。诗人里尔克也指出,诗歌是在“走向内心”。
李瑾眼里的诗歌即是作者“自己”:“诗歌此在个体本心,是个体之‘我’察觉世界的情感悸动和隐秘体验。诗歌只具有时间性而不具有空间性,情感的流动乃一维的,它发生在创作之前,一旦发生位移,固化为肉体性文本,被他人感知,诗歌就失去了‘本来’。因为个人的情感在发生时就已经完成,文本乃‘第二性’的。”据此,他推导出对诗歌内涵的如下描述:“诗歌为即时的思维和情感,一旦创作完成,就不再是诗歌。”李瑾的这种看法并非没有道理,他是从人的内在性角度来把握诗歌的本质的,当然这也是人自身的本质。在李瑾看来,“诗歌本来是不可说的,对这样一种沉思性思维,本不可以轻易置喙而需保持沉默,诗人更当如此。因为一旦说出/写出,内在个我的差异性就消失了”,这种见解无疑会将诗歌和人真正等同起来,因为诗歌产生于“我”的身份认同遭到严重威胁之际,亦即诗歌的出现或书写不是文化事件,而是精神事件,诗歌是在自我发现和认同中建立起来的“我”的替代品。
不过,李瑾在重新理解诗歌时,并没有陷入绝对个人主义的泥淖,他要做的是重建价值主体,即试图通过挖掘诗歌的启蒙意义,恢复人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个性和尊严。他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承认这个社会是网络状的、系统性的,人不是完全个体性或绝对自由化存在的,而是劳动性的客观实在,这点显然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即把诗歌这类文学活动“当作人的感性行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李瑾认为:“诗歌是内在个我的一种行动,但这种行动并非只发生在‘我’的内部,而是有充裕的外部性的。亦即,诗歌包含了自我,也包含了他者——这个意义上,内在个我是他者个我,他者是个我他者,诗歌的生成是个我和他者在自我中的对语。”毫无疑问,在他的视野中,一方面诗歌是动态的主我的集中体现,同时处于稳定和变化、统一和多元、个人和社会之间对立而交融的逻辑体系中,另一方面,在诗歌建立起来的平台上,诸多主我有对话/吟咏的质性或可能。
有意思的是,李瑾在《谭诗录》导言中并不以“诗人”自居。在他看来,诗歌的伟大之处在于,她使内在个我的敞开成为可能。“敞开”,显然已经超越文学视域了。也就是说,李瑾对“诗人”这个称呼的否定恰恰是一种肯定:诗歌是动态的多元性系统,她潜在地包含哲学或逻辑上的一切可能,甚至还是自我的对话。这样一来,“诗人”就不是一个称呼,而是一种价值和导向。当分行成为新诗的唯一规定性,人人怀有对新诗的一套认知、理解,且洋洋自得,并以自由为名拒绝评判时,自称“诗人”显然是对诗歌的一种冒犯或僭越,因为真正意义上的诗歌不是别的,而是抵御世俗、避免自堕的伟大的精神力量。
《谭诗录》的阅读非常愉快,闪电般的思维在网状结构中均匀分布,文体的简洁和文字的闪耀,让我们看到了智性的露珠。这本书表达了李谨对诗歌、诗人的理解,也体现了他从社会和个人共同形成的场域中重建诗歌内涵和外延的努力。这是一本被智性思索提升为明灯高地的诗学著作。
(作者系中国作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