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结婚规矩,70年代结婚的讲究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18 17:39:00

婚姻

自古是人生大事

在传统文化中

婚俗文化更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风俗习惯

带有地域特色的婚俗文化也自然不同

要说起咱罗庄的婚嫁习俗

你知道多少呢?

本期夜话

继续罗庄婚嫁的传统风俗

二十年前的结婚规矩,70年代结婚的讲究(1)

罗庄婚嫁传统习俗(二)

孙全成/文

二十年前的结婚规矩,70年代结婚的讲究(2)

02传启与催嫁

说媒和相亲完成以后就要准备传启。

传启,属于定亲的范畴,在罗庄一带,老百姓称之为“下柬子”。“下柬子”一般有两次,第一次称为“下小柬”,第二次为“下大柬”。

“下小柬”,也称“过小红”。传统上,一般是男方委托媒人送些衣物等给女方。好像买东西预付定金一般,小柬下过后,亲朋好友都认可男女当事人有了对象,不会再另为寻觅。

二十年前的结婚规矩,70年代结婚的讲究(3)

“下小柬”的仪式原本较简单,花费也不高。男女双方均不设宴也不请客,但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风气的转变,递送的衣服数量渐渐增多,并且需要“六色礼”,包括鸡、鱼、肉、酒、粉条、面果等。后来又变成“八色礼”。除此以外,男方一般都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送些现金给女方作“见面钱”。现金的数目都要图吉利,若干年前数额不大,多者不过为六百六、八百八等,后来渐渐变成一千零一元(寓意女方是千里挑一的人物)、一万零一元(万里挑一)等等,攀比之风日甚。现金般都用长条形的毛巾包裹递送女方,因此“下小柬”也有称为“递手布”的。男方在双月上旬或中旬挑个偶数日子,和媒人赶在日中以前送到女方家。女方设宴招待。男方返回的时候,女方一般也会给些“见面钱”,但数量相对少得多。男方带去的诸样礼品女方也会回赠些,但是唯独不退肉类,因其属于“荤腥”,恐怕触犯了“退婚”的忌讳。

二十年前的结婚规矩,70年代结婚的讲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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