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upsplash)
严格意义上来说,将针孔摄像头用于正当用途并不违法,例如记者暗访调查、公安取证环节等。但是针孔摄像头属于国家管制物品,未经过允许私自贩卖相关产品,有可能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3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类物品在互联网灰色地带游窜,让不法分子有了犯罪的工具,而法律上的空白,则为他们提供了活动的空间。
打击偷拍产业链,究竟难在哪里?
如今,偷拍行为依旧猖獗。
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净网2022”专项行动中,针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偷拍他人隐私并网上传播售卖等违法犯罪,累计侦办案件340余起,打掉非法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生产窝点90余个,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14.1万件。
有关部门持续不断地打击偷拍行为,意图清除偷拍产业链,却始终没能达到根治的效果。问题出在哪里?
纪录片《贩卖性暴力:揭露性侵影片网站的幕后主谋》截图。
横亘在惩治偷拍产业链道路上的,是法律法规没有适应时代的变化、取证难、受害者维权难这三大问题。
例如,虽然偷拍案件可能涉及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两条罪名定罪的案例仍在少数。对于这种现象,林黎明律师分析表示,这两项罪名的定罪标准,与大众的想象和认知有一定的区别。
“参考法律出版社的《刑法释义》,上述犯罪定罪标准要求之一是需使用专用器材,例如微型照相机。”而一般的手机属于非专用器材,在偷拍案件定罪时便存在认定争议。
“其次,只有偷拍行为造成了如非法内容广泛传播、引发受害人自*或精神失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才有可能以上述罪名定罪。另外,如果偷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重罪,将可能从一重罪处罚,以量刑较重的罪名定罪。”林黎明律师说道。
也就是说,如果在地铁上发现了有人使用手机进行偷拍,很难给予其较为严厉的惩罚。
《网络炼狱:揭发N号房》剧照。
许多偷拍个案难以判定或尚未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更多的处罚落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层面。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于2012年10月26日修订。距离今天,上一次修订已经过了10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看来,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人们并没有预见偷拍会变得如此便利、偷拍规模会变得如此之大。这说明在规制偷拍行为方面,这条法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和过去相比,现在偷拍的形式和范围都发生了变化。以前可能是在街上用手机偷拍女性的全身照,现在变成了用针孔摄像头藏在卧室、厕所等地拍摄私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