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有业主举报,说他们隔壁房子有人撬门住进去了。社区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就过去查看,住进去的那个人声称是新业主。他拿出了一张手写的合同,说是业主在去世之前把房子转卖给他了,而后又拿出了一张火化证明,说是业主的。
张先生听出来了,这是遇到骗子了,他说,“那人肯定是骗子,我姐这房子买了之后既没装修,也没出租,更没有卖房。”说着他把姐姐的房屋买卖合同展示给社区工作人员看。
社区工作工作人员又想到什么随即补充道:“当时那个人是做小生意的,他还招租了几个人,现在很可能又转手了。这样吧,你先到派出所说一下情况,请民警跟我们一起去核实一下那个住户的身份。”于是,张先生又到了派出所。
听到张先生说明情况后,辖区民警便跟他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前往核实住户身份。到了房门口,民警敲门没有人开门,打电话也是关机。彼时张先生感觉到,住户似乎有意躲着他们。可是问题不解决躲着也没用啊!
给20万搬走?第二天一大早张先生又来到姐姐的房子,他再次敲门,门开了,门口站着上次的那个年轻人。张先生严肃地说:“这个房子是我姐姐买的,我这里有合同,你们必须尽快搬离!”那个人语气不悦地回道:“给20万搬走。”随后门就被关上了。
张先生非常气愤,买的房子好端端地让别人住了,住着的人搬走还要20万,这不是笑话吗!他想,看住户这态度,事情怕是没这么容易处理。
想到这,张先生找到社区工作站求助。社区工作人员安抚张先生,建议他不要激动,他们一起了解一下情况,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解决。
而后社区工作人员领着张先生到小区走访,想进一步了解住户的信息。在走访中,小区保安提供了一些信息:“那个住户姓林,林先生是2002年左右搬进来的,据说,房子是林先生的父亲买的,从那时起他们一家住在这里。我一直在这里做,所以情况了解一些。”
这样经过一圈走访,他们得到一些基本信息,住户姓林,通过第三方买的房子,并且居住了十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