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真相
杨震带人将赵红拘传到了公安局,张志华不放心跟着过来,站在审讯室隔壁旁听。
赵红,28岁,和张志华结婚后在家当全职主妇,她和张志华的夫妻关系极好。
面对警方讯问,赵红没有任何抵赖,直接承认是她烧死了女儿妞妞,这个回答震惊了正在隔壁旁听的张志华。
赵红解释说,她是一个孤儿,从来没有得到过家庭的温暖,直到遇到丈夫张志华,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她的人,她也非常爱张志华,她为了张志华而活着。
但是,自从有了那个小丫头(妞妞),张志华的心思就扑在了女儿身上,分走了对赵红的爱,这是赵红不能容忍的。
每当看到张志华哄女儿睡觉的样子,赵红都恨不得立刻扑上去掐死妞妞。
在赵红心里,妞妞成了她和丈夫之间的障碍,为了消除这个障碍,她烧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赵红如此痛快并非良心发现,她认为即使她承认了烧死女儿,警方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件事,还是要放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