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十条内容,关于扫黑除恶的十条应知应会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21 22:07:52

0771-12340是自治区民意调查中心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开展随机调查的电话,请您在接到来电时耐心配合,并给予客观评价,谢谢!

扫黑除恶的十条内容,关于扫黑除恶的十条应知应会(1)

01

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答:2021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02

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六建”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六个方面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六是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03

问: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打击整治重点是什么?

答:信息网络领域、自然资源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教育文旅领域、金融放贷领域、市场流通领域、医疗卫生领域。

04

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2023年重点要抓好十件实事是什么?

答:(1)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2)分批接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3)开展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4)全力缉捕“漏网之鱼”;(5)直核深挖一批重点线索;(6)督办攻坚一批重大案件;(7)持续推动重点地区整改提升;(8)深入开展特派督导;(9)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10)营造全民扫黑氛围。

05

问:“三书一函”是指什么?

答:监察建议书(含纪律检查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

06

问: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一办五组”是指什么?

答: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扫黑办),综合协调组、侦查打击组、执纪监察组、基层组织建设组、宣传舆论组。

07

问: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制定了什么法律?该法律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有几章几条?

答:推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施行,九章七十七条。

08

问:黑恶势力的定义是什么?

答:“黑”指的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指的是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09

问:什么是“恶势力”?

答: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10

问: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答:(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扫黑除恶的十条内容,关于扫黑除恶的十条应知应会(2)

线索举报方式

公民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电子邮箱和直接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

(一)举报电话:

“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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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扫黑办:0779-3200136;

北海市公安局:0779-2092489;

北海市纪委监委:12388(举报“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电话)。

(二)网络举报邮箱:

北海市扫黑办:bhshsejb@163.com;

北海市公安局扫黑办:bhsgajxzzd@126.com。

(三)信件举报地址:

北海市海城区北京路118号,北海市扫黑办收。

北海市海城区南珠大道刑侦支队,北海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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