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艾震收到判决书。 此前,他起诉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巢),要求丰巢退还仓储费1元。 判决书显示,2月20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其上诉。
从2022年8月起,艾珍向丰巢缴纳了1元托管费,直至1元被判决返还,历时近一年半。 艾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有朋友担心他,认为为了1块钱花太多时间、精力和金钱不值得,但他想,“这不是1块钱的问题,这是有意义的” .”
一大早就收到短信通知免费寄存期限即将到期。
起诉要求退还1元仓储费
根据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判决书,2022年8月30日上午9点,快递员将艾珍的快件放入丰巢快递柜。 十点左右,在这次接送过程中,艾珍第一次收到了丰巢发来的短信。 内容包括取货代码、取货地点等,但没有提及仓储费。 当天下午,艾真给快递员打电话咨询,提到自己从未使用过丰巢快递柜,并询问能否正常取件,快递员回复“可以”。
▲艾珍收到的短信
次日,8月31日零时零六分,丰巢第二次给艾真发短信,通知包裹即将超过18小时免费管理期限。 超时后,将收取0.5元/12小时的管理费,3元。 封顶。 此时,距离快件超出免费保管期限只剩下不到5个小时了。
▲艾珍收到的短信
艾真记得,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 直到早上他才看到短信内容。 判决书显示,2022年8月31日上午9点左右,艾真致电丰巢客服,表示此前并未获悉收费情况,希望免收仓储费。 客服回复称,如果您想抵扣仓储费,客服可以帮忙开锁,但需要艾珍到达快递柜后晚上8点前致电客服,由客服进行操作。 晚上8点下班后客服将无法操作。 艾真表示,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在晚上8点前提货,希望能直接取消仓储费。 客服说不能直接取消。
艾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于客服提供的解决方案,“我们当时并没有完全达成一致,丰巢希望我到柜子里来,然后才能给我免费服务。但从对普通用户来说,这个要求是相当困难的。“客服工作时间,普通人也要上班,可以免费帮忙开柜,但不愿意直接取消收费。” 当天,当他结束实习回到小区时,已是晚上8点多了。 据判断,当晚8时40分,艾真再次致电丰巢客服,但无法接通。人工客服热线。 大约10分钟后,艾珍取出快递,并支付了1元仓储费。
2023年,艾真起诉丰巢,要求丰巢返还1元仓储费,并要求丰巢在提供快递柜仓储服务时及时明确告知收费标准。 他声称,他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入快递柜时并未同意收取保管费,而丰巢在免费保管期限到期前几小时凌晨发出的通知违反了快递公司发布的《智能快件箱服务管理》。交通运输部。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的企业按照约定将快件放入智能快件箱的,应当及时通知收件人取出快件,并告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名称、地址、快件保管期限等信息。 “我和丰巢之间订立的托管合同应该是无偿托管合同,收取1元托管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丰巢表示提供免费提现等选择
法院认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判决书显示,丰巢表示,仓储费的计费标准已经明确公布。 当快递公司投入快件时,即代表快递公司已代表用户与丰巢依据此标准达成有偿仓储合同。 艾真主动勾选了方框,同意服务协议并付款。 该协议合法有效。 丰巢还提出,当快递公司擅自将包裹放入储物柜时,用户可以联系快递公司免费取出快件。 丰巢还提供按次付费、包月会员购买免存储费点击“我再考虑一下”“我免费拿出了多种选项,艾珍多次重复确认操作,最后支付了1元的仓储费。
根据法院判决书和艾真展示的取件过程视频,艾真在取出快递时,输入了取件码。 屏幕显示超时时间约为16小时。 这次,交了1元钱。 有4个选项:按次付费(1元)、3个月会员(无限制免费超时提现,15元)、12个月会员(免费超时提现,55元)、“我考虑一下”再次”。 他选择了“我再考虑一下”,弹窗显示“同意使用丰巢,送5元运费券,本次提货免仓储费”。 他可以选择同意使用丰巢,也可以选择残酷的拒绝。 艾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有了同意的条件,下次收费就合理了。免费是有代价的,所以我没有点击同意。” 他关闭窗口后选择了按次付费,丰巢要求他同意《丰巢服务协议》和《丰巢隐私政策》后才能使用快递柜。 最终,他选择了同意,并拿出了快递。
▲艾珍的接送过程
艾真认为,在整个提货过程中,不能无条件免除仓储费。 “首先,我们没有及时通知客户。 然后,如果用户想要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取消费用,他们会设置许多条件或限制。”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本案为监护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作为消费者,艾珍在接受托管服务时享有知情权。 他有权知道该服务是否收费、在什么情况下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丰巢作为经营者,有义务确保消费者了解其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 丰巢应及时告知消费者上述内容,确保消费者在收费开始前可以选择是否取出快递。
对于丰巢凌晨发送的通知即将超时的短信,法院认为,“由于库存量较小,消费者在凌晨休息时间取快递以求取货,不合理”。节省仓储费。 因此,被告(冯超)通知的时间明显不当。 由于被告(丰巢)在首次通知消费者时具备告知消费者收费事项的条件但未做到,因此可以认定被告未尽到及时告知消费者收费事项的义务,因而构成违法行为。诚实守信。 原则上,今后提供托管服务时应注重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告知消费者托管服务的相关收费规则。”
最终,法院判决丰巢客服同意免费帮忙开快递柜,丰巢实际上同意免收仓储费,并支持丰巢退还1元仓储费。 驳回艾珍的其他诉讼请求,丰巢支付了案件受理费。
目前,该案尚处于上诉期。 艾震表示:“我要求丰巢在提供快递柜寄存服务时及时、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但判决并未支持。但判决书推理部分表示,丰巢应及时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存储服务的相关收费规则,已经超出了我的预期。”
调查了约500人对快递柜收费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