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老师:张庆霖 通讯员:沈候霖)2021年7月25日,湘潭大学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邬欣言老师应邀来到“法韵流觞”主题沙龙,为同学们主讲“大学生如何开展社会调查”,旨在使同学们了解社会调查的具体研究方法和技巧,从容开展暑期实践调查研究。
主讲人邬欣言老师博士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院心理学系,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与社会心理学,是湖南省调解理论与人才培训中心专家、“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湘潭市社会心理学学会副会长、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伦理委员会委员,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学能手”。同时也是湘潭大学调解谈判方向班导师组成员。
在此次沙龙中,邬老师从社会调查的定位、社会调查的程序与步骤、问卷调查方法论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在社会调查的定位该环节,邬老师直切主题,从专业角度上的狭义理解和传统角度上的广义理解向同学们解释了社会调查的概念。为了方便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和进行社会调查,邬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两种社会研究方法体系:实证主义方法和人文主义方法。二者在概念、特点上皆有所不同,实证主义以探寻客观规律为目的,主要采取定量研究的方式;人文主义以深入具体语境、考虑人行动的意义为主,主要采取定性研究。例如在研究离婚率和现代化程度的关系中,由于其研究的多为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一般采取定量研究;而在研究婚姻是如何走向解体的问题上,研究的多是人文、动态的过程,一般采取的是定性研究。邬老师通过对二者的比较,指出因此同学们面对不同的研究问题要应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同时,邬老师也向到座同学介绍了集中社会研究的基本方式——调查研究、实验研究等。
在社会调查的程序与步骤该环节中,邬老师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社会研究的具体步骤:确定课题或假设、设计研究方案、收集资料、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结论或解释。在进行社会调查时,同学们应当选择与研究问题匹配的研究方式与方法。详言之,首先要了解研究的目标,对其进行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再根据研究问题特点和分析单位的性质来确定研究方法是定量还是定性,最后决定采用实验还是问卷调查,直接还是间接调查方式。同时,不同的研究方法的研究逻辑、程序皆有差异,如演绎型研究以“理论——假设——收集证据——证实或证伪”为模版,而归纳型则以“预理论——访谈——分析——修改——访谈——分析——理论饱和——分析——成型理论”为模版。邬老师特别提到,在法学研究中,人们对归纳型研究的适用更广泛,无法在研究的开始确定调查样本容量。对于社会调查,邬老师还推荐同学们使用中国学术调查数据资料,以便掌握更加全面、科学、权威的数据。
在问卷调查的具体方法这一环节中,邬老师谈到社会调查的目的是描述现象的规律,探寻相关性。在社会问卷的制作中,首先应避免设计一问两答式、含糊不清、诱导性、敏感性或威胁性等的问题。其次要清楚目标群体,确定抽样框,选择抽样方法,决定样本大小,收集收据后加以处理,做到合理抽样。在本环节的末尾,邬老师还向同学们介绍了几种抽样方法。
这场讲座恰逢湘潭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五班团支部暑期社会实践团集体申报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法官职业压力研究”调查研究课题获批湘潭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对求知若渴的同学们而言可谓一场“及时雨”。因而在答疑环节中,同学们结合课题任务积极发言、提问,有些同学向邬老师提出问卷设计的问题,还有些同学向邬老师提出数据分析软件的使用问题。邬老师都一一耐心回答并做出了建议。
本期沙龙是“法韵流觞”系列主题沙龙的第六期,由湘潭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南省校企合作(湘潭大学调解谈判)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湘潭大学法治实践与公益服务新创业中心主办,湘潭大学法学院2019级、2020级调解谈判方向班承办,沙龙的举办得到学院师生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