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在16岁那年,开始痴迷喜欢上刘德华,痴迷到什么地步,她的父母为了满足女儿追星的心理,不惜卖房,甚至卖肾筹资给她追星,只为换得刘德华的一个拥抱。
2007年三月份,第三次赴港的杨丽娟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偶像,并上台和刘德华拍照留念,可谁都没想到,杨丽娟的父亲第二天在香港跳海身亡,留下的遗书大骂刘德华,之后刘德华因为这件事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要通过心理医生才能正常生活。
而杨丽娟的母亲无业又残疾,面对追星后的一地鸡毛,试问她该如何了局?
当年很多人看到这则新闻都表示不能理解这种疯狂的追星行为,认为她愚昧无知,害人害己。
她把自己的*,不顾一切地扑向自己喜欢的偶像,搭上了她父亲的性命,代价之大,是她一生都无法承受的。
就算让她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偶像,也不过是一场见面会的时间,偶像毕竟是偶像,他终归有自己的生活,而她是半点都没机会参与进去的。
于刘德华来说,他有上千万的粉丝,她不过就是其中一个,并不见得,他会记着她这一个,想着她这一个。
生活有一种可悲的喜欢就是,你把他视作全部,而你只是他其中一个罢了,你把一腔爱意奉献给对方,对方只是当过眼云烟,甚至压根不会记得你。
03以前有一档节目《变形计》,里面有个疯狂追星的少女陈思媛。
她为了追星,当年就快把自己家底都掏空了,无心向学,和父母吵架早已成为家常便饭,心里只有她的“哥哥们”,每天端着相机飞这里,飞那里,慢慢的她和各大机场的保安都混熟了。
她对外塑造的人设是富二代,为了追星,她的这个人设,为她的的追星之路提供了很好的掩护,实际上她的父亲只是一个公交车司机,母亲是一名小会计。
她除了找父母要钱之外,对父母没有过多的交流,还嫌贫爱富地天天住在有钱的小姨家。
为了追星,她花了几十万,只是为了全心全意去支持自己的爱豆。
几十万,在她的眼里也许只是一笔让自己喜欢的明星更红,更出名的钱,没有丝毫的心疼与不舍,可对她的父母而言,这些钱,得上多久的班,流多少的汗才能赚回来啊!
看不见父母的辛劳,却去心疼一个从未在自己生活靠近过的人的事业与前途,关心他们吃得饱不饱,穿得暖不暖,对自己身边的至亲不管不顾,不闻不问,真不明白这样的做法,又能得到什么。
恐怕只能得到内心短暂虚荣的满足,失去的反而是弥足珍贵的亲情与本应好好努力珍惜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