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交通运输部3月20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经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确定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结果公示等程序,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决定命名北京市延庆区等195个县级行政单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经复核,因时任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情形,决定取消辽宁省绥中县等3个县级行政单位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现予以公布:
编辑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