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产安全隐患预警: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结合日常监管和监察执法情况,每季度进行风险源隐患排查专项分析,实施本行业隐患预警。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结合负责监管的风险源监察执法情况,以及本行业典型监察执法案例。每年应实施一次典型违法案例预警。
3、安全生产管理差距预警: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每年选取风险源相近的省内、国内、外相近先进地区,进行风险源管理的全面对比分析,寻找差距,学习风险源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办法,实施差距预警。
事故多发阶段,要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商贸、粉尘涉爆、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以及近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督查工作。
4、消防安全方面:突出抓好老城区、城中村的火灾隐患治理,加大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防控检查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大型专业市场)消防安全、“三小场所”、“三合一”、“二合一”场所和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组织力量对大型商场、歌舞厅、酒吧、俱乐部、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建筑工地、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排查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消防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民爆物品使用的监管。
5、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经营状况,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以及工商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依法查处“三违”作业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