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
为顺利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生活垃圾投放行为,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定义、分类类别、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准,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作业流程,引导广大市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制定《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一、生活垃圾分类的概念
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照生活垃圾的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处理方式及对环境的影响,将生活垃圾划分成若干种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处置。
二、生活垃圾分类的类别、投放指导
以干、湿分类为主,我市生活垃圾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四种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主要包括:(1)电池电子类: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各类电池,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照相机等使用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2)灯管类:日光灯管、节能灯、废荧光灯类、灯泡等;(3)日用品类: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硒鼓墨盒等:(4)药品类:过期药品、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5)其他类: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等。
投放指导:一是废弃的荧光灯管、灯泡在投放时要打包固定,防止破损造成有害气体挥发到环境中。二是过期药品化学物质会失效或变性,必须投放到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2.可回收物。是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主要包括:(1)玻璃类:玻璃容器、玻璃酒瓶、玻璃杯、废玻璃等;(2)金属类:易拉罐、食品罐盒、金属类餐具饮具、金属工具和办公用品、铁钉、金属衣架、废金属等;(3)塑胶类:塑料瓶、塑料盆桶、塑料餐具、塑料日用品、泡沫塑料、塑料玩具、橡胶球类、有机玻璃制品、废塑料等;(4)纸类:报刊、杂志、纸板纸箱、宣传单、信封、文件袋、包装纸、饮料包装盒、打印机复印纸、笔记本、废纸等;(5)织物类:未被污染的废旧衣物、其他日用织物、废旧纺织物等;(6)电器类: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等废旧家用电器;(7)其他类:其他具有可回收价值的废弃物。
投放指导:一是玻璃类应小心轻放,以免割伤,宜袋装或容器封装后投放。二是容器类应倒净,并清理干净后再投放。三是纸类应尽量叠放整齐,纸盒应拆开压扁叠放。四是织物类应打包整齐后再投放。
3.易腐垃圾。主要是指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餐厨垃圾主要指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业等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厨余垃圾主要指居民家庭每天产生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瓜果皮核等,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果蔬垃圾等。
主要包括:(1)米面肉类:未食用及食用残余的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废弃调料、废弃食用油等。(2)蔬菜水果类:根茎叶类蔬菜、未食用水果及瓜果皮核、坚果壳等。(3)食品类:各类饼干、糖果、罐头等食品、过期食品、宠物饲料等。(4)其他类:茶渣、中药渣、家庭产生的花卉植物残枝落叶等。
投放指导:厨余垃圾要沥干水分,按照分类要求装入垃圾袋,并投入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要投放到餐厨垃圾专业收集桶内,并按分类要求,不得掺杂桌布、废旧餐具、竹筷和贝壳等不易腐烂的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垃圾总称。
主要包括:(1)被污染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餐巾纸、厕纸等;(2)无法再生的生活用品: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制品、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以及被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一次性用具、织物、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难以回收或暂无回收价值的废弃物等。(3)其他物品:烟蒂、尘土等。
投放指导:不可回收垃圾装入垃圾袋,并投入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
三、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准
1.居民小区。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等四类收集容器,其中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垃圾投放设施每4栋楼设置一个;不可回收垃圾桶和易腐垃圾桶每两个单元设置一组,并统一规范标识。
2.公共机构及企业。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大中型企业等单位,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三类收集容器,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易腐垃圾容器。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栋楼设置1个,可回收物投放设施每层楼设置1个,不可回收垃圾投放设施按照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设置,易腐垃圾桶每百人设置不小于100升的投放设施,并统一规范标识。
3.公共场所。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按照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参照公共机构设置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两类收集容器数量。宾馆、饭店、市场等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参照公共机构按照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增加设置易腐垃圾桶数量农贸市场按照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参照公共机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等四类收集容器数量,并统一规范标识。
四、投放及分类收运、处理要求
(一)投放要求
1.在社区建立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及分类投放管理台账,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每300户至400户配一名督导员,指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3.应保持公共场所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美观,发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时,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二)收运、处理要求
1.分类投放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2.不可回收垃圾应每日定时收运,由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直接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未建成之前,统一由运输单位用专用车辆转地至白城市生活垃圾填理场,无害化处理终端建成之后统一送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
3.餐厨垃圾在未完成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之前,应由政府部门确定的收运单位使用专用车辆直接运送至垃圾填理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投入使用后,由收运单位直接运送至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集中供餐单位也应委托政府确定的收运部门统一收运,收运单位应与集中供餐单位约定餐厨垃圾收运的时间和频次,收运过程应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CJJ184的要求,并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保持餐厨垃圾转运设施和周边环境整洁。
4.可回收物运输至就近资源回收处理单位收购并回收利用处置。
5.有害垃圾由生活垃圾收运单位收集后,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有害垃圾暂存点暂存,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6.收运过程应实行密闭化管理。采用非垃圾压缩车直接清运方式的,应密闭清运,防止二次污染。
(三)管理要求
1.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分类转运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收运,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运送到处理终端进行处理。
2.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应根据垃圾的类别、数量、作业时间等要求,配备相应的收集、运输设备和作业人员。
3.收集、运输车辆应明显标示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并保持全密闭,具有防臭、防遗撒、防渗滤液跑冒滴漏等功能。
4.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应建立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