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形标识
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通行”标识。
●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触电”标识。
●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必须戴防护眼睛”标识。
●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易燃品、易燃气体”标识。
依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和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9大类: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