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层,工作经常拉胯、不断折腾。细细分析,多数与做事的干部直接相关。或思想品德不够先进,或工作作风不够务实,或工作能力不够扎实,或斗争精神不够坚定。追根溯源,与地方相关部门及一些干部,对民主集中制原则、选用干部原则,理解偏差、执行不力有很大关系。
有的,将“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模糊为“下级服从上级”。其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的“四个服从”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现实中,有的干部在重要事项的决策上,为了践行自己的“权威”,故意将“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模糊为“下级服从上级”,并回避“全党服从中央”这一核心;有的人,还故意诱导他人按自己的意图“民主决策”,甚至打压有德才、有思想、有远见、有斗争精神的下级,致使错误决策、做砸工作的现象常有所见。
有的,混淆干部队伍建设的“德才兼备”原则与“四化”方针。党章明确要求:“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显然,“德才兼备”是选拔干部的核心原则,“事业为上”是选拔干部的核心要求;“四化”则是努力的方向,即选拔的干部争取同时具备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然而,在实际的干部工作中,有的地方、部门,避重就轻,将“德才兼备”、“事业为上”置后,“年轻化”“学历化”置前,并将“四化”割裂开来,让不少未经基层实职锻炼、工作才能缺乏的人身居要职,结果或不敢担当作为,或累犯低级错误;有的地方,甚至片面或错误地理解上级文件精神,将领导职务作为照顾就业的岗位予以安排,不仅背离了选人用人原则,更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