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活动的目标
1.激发学前儿童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提高学前儿童对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发学前儿童的运动潜能。
2.激发学前儿童活泼、愉快的情绪和乐观开朗的性格,培养学前儿童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
3.促进学前儿童身体正常发育、机能协调发展,增强其体质,提高机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二)体育活动的设计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儿童身体运动的过程中,应该选择和安排全面、多样的活动内容和方法,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和谐地发展。
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学前儿童体育活动应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二是指学前儿童体育活动应尽量使幼儿身体的各个部位、各器官系统的机能、各种身体素质和基本活动技能等,都能得到全面协调的发展,避免身体锻炼的片面性和不均衡性。
2.经常性原则
经常性原则是指学前儿童体育活动应贯穿在幼儿的每日活动之中,避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现象。
3.适量性原则(适量的运动负荷原则)
适量性原则是指在组织幼儿进行身体锻炼活动时,教师应注意合理安排、调节幼儿的身体和心理所承受的负荷量,以达到最佳锻炼效果,提高身体运动的机能,保证身心和谐发展。
4.多样性原则
多样性原则是指学前儿童体育活动应灵活运用多种内容、多种形式和多种方法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