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最基本的,还有很多其他政策方面的“大奖”,比如:
连续2年被评为“四有”优秀个人的
优先晋升使用
入党、从士兵中招收选拔军官和骨干配备的对象
应当从“四有”优秀个人中产生
连续3年被评为“四有”优秀个人的
应当记三等功一次
被评为全军“四有”优秀个人标兵的
应当记二等功一次
等等
还有很多其他奖励,这里就不说了,战友们可以咨询本单位组织业务部门。
战友们,“双争”评比的历史你了解吗?全军开展“双争”评比最早始于1994年,1996年开始颁发“优秀士兵”证章,2015年后调整为颁发“优秀基层干部”、“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证章。
(1996年后颁发的“优秀士兵”证章)
这些评比活动,不但促进了部队的全面建设全面发展,而且在全社会营造了参军光荣、崇尚荣誉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