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油真的能“补充DHA”吗?消费者在某企业网店购买的一款标注为“婴幼儿食用辅食”的核桃油,经金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调查,为普通植物油,并未针对婴幼儿营养需求进行过研制开发,且婴幼儿辅食无植物油类别。相关宣传内容构成虚假广告。
经该院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涉案企业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接到市民反映其在某企业网店购买的一款标注为“婴幼儿食用辅食”的核桃油未达到辅食标准。
接到线索后该院未检检察官迅速行动,核实了该网店销售的核桃油产品及公司经营资质,并及时固定证据。
检察官发现,市民举报的系该企业店铺在售的一款核桃油,产品标题中有“婴幼儿辅食”等关键词,销售页面上发布含有“婴幼儿食用油”“婴幼儿食用辅食添加油”“为婴儿宝宝研制”“富含α-亚麻酸 DHA”等字样的广告内容,推荐用于婴幼儿辅食,并声称其核桃油产品含有大量DHA,有促进大脑智力发育等功效,吸引家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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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产品为普通核桃油,并未针对婴幼儿营养需求进行过研制开发,且婴幼儿辅食无植物油类别。该公司在网店销售页面的相关宣传内容构成虚假广告,极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了不特定的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
随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春伟带队赴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对接,并通过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涉案企业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日前,该院未检检察官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至涉案企业开展走访,了解企业经营及整改情况,建议涉案企业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依法经营意识。企业负责人表示,相关广告已经全部撤换,今后将加强对广告的审查,严格依法经营。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