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取证过程中,又有被抄袭者,同时也是知名作家温瑞安加入联合诉讼行列,与之前参与其中的十一位作者一起进行维权:
2017年1月,在经历了将近半年的搜集、对比、取证之后,《锦绣未央》抄袭案被朝阳法院正式立案。同年6月23日,此案第一次开庭审理,11位原作者要求秦简公开道歉,停止传播使用该书,并赔偿人民币2115500元。秦简拒不认罪,依然坚持自己不构成抄袭。法院当庭未作出判决,因为涉及证据量巨大,又有众多需要对比的内容,将审理期延长六个月。
2018年2月,因为合议庭人员变更,审判时间再次后移。直至今天,也就是2019年5月8日,法庭给出了正义的判罚:《锦绣未央》被认定抄袭,赔偿作者13.65万并立即停止复制、发行、网络传播以及线下的售卖。
这样的结果让不少人都为之一振,但那也有人提出质疑:十三万的判罚和他们抄袭所获得收益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这难道不是变相支持抄袭啊?反正抄出名就能赚大钱,赔也只是赔一点,抄抄有什么事呢?
的确,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这样的结果是让人感到愤怒,抄袭成本那样低廉,维权的成本却是高到让人不敢拿起法律的武器。尤其作为原创作者一员的我们,更能体会这种痛苦,眼看着自己的作品被别人拿去并换取了我们想都不敢想的高额利润,自己想做些什么却无能为力,可想而知有多么难过啊。
可这件事就如同《身历六帝宠不衰》的作者所说:“获赔多少只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抄袭者终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至少,我们拥有一个“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