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注意!
1月3日零时起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
黄色预警
关于2024年1月3日零时
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相关市级部门: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4年1月3日零时起将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预警正式降级生效前,继续执行橙色预警各项应急措施。
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同时
1月3日零时起
成都交警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最新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决定于 2024年1月3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2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24年1月3日零时起我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四、特殊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新能源车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持《货车电子通行码》的园林绿化车辆和拉运鲜活农副产品的三绿工程车辆;
(五)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
建议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建议暂停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建议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力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议
(1)公众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气)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绿色祭祀活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祭祀活动管理,协调寺庙宫观暂停露天焚烧香蜡纸钱等。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扩散,周知!
蓉城政事记者 闫晓峰
综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编辑 向财霞
原标题:《明起,预警降级!最新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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