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6月1日起
我省已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
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但近期在日常工作中
我们发现在接送学生的群体中
佩戴头盔或被接送学生
不佩戴头盔现象明显
为进一步减少涉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提高家长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丹徒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发出致家长们
一封佩戴头盔倡议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尊敬的家长:
您好!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方便、节能,深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给家庭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个好的头盔相当于保命符,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