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己未,诏群臣论列者,即时引对。
论列:指言官上书检举弹劾。
引对,指皇帝召见臣僚询问对答。
翻译: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己未,唐太宗皇帝下诏群臣论述朝政的,立刻询问对答。
富弼曰:“太宗求治之切,故诏群臣论事,欲面奏者,即时引对,此言路所以无壅也。自后臣僚非差遣合上殿者不得对,亦有朝臣乞上殿敷奏边事,逾月不得报。边事尚拘常例,况他事乎!”
求治:想办法治理好国家。面奏:当面向帝王启奏。所以:···的原因。
无壅:没有阻塞,畅通。敷奏:陈奏,向君上报告。报:回复。
翻译:富弼评价说:“太宗皇帝想要治理好国家的心情迫切,所以下诏让群臣议论朝事,想要当面奏议的,就会立刻询问对答,这是言路没有阻塞的原因。自此以后,臣僚中没有被差遣不适合上殿的不能对答,也有朝臣请求上殿陈奏边境事务的,超过一个月仍未得到回应。边境事务尚且被惯例束缚,更何况其他事务呢!”
二年春正月戊辰,帝亲试礼部举人。初,太祖幸洛阳,张齐贤以布衣献策,条陈十事,内四说称旨,齐贤坚持其余策皆善,太祖怒出之 。
布衣:借指平民。古代平民不能衣锦绣。
礼部: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负责吉、嘉、军、宾、凶五礼,并管理全国学校事务、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的往来事宜。
条陈:分条陈述。称旨:符合上意。出:使动用法。
翻译:二年春正月戊辰,皇帝亲自对礼部选拔的举人进行考试。当初,太祖驾临洛阳。张齐贤以平民身份向皇帝献上策略,分条陈述了十件事情,其中有四条符合皇上心意。张齐贤坚持认为其余的策略都很好,太祖大怒,把张齐贤赶了出去。
及还,语帝曰:“我幸西都,惟得一张齐贤耳!我不欲爵之以官,异时可使辅尔为相也。”至是,齐贤亦在选中,有司误置下第,帝览之,故一榜尽赐进士及第。
爵之以官:状语后置,把官职爵位授予他。异时:以后;他时。辅:辅佐。
下第:下等;劣等。
翻译:回京以后,太祖对太宗皇帝说:“我驾临西都,只得到了一个张齐贤啊!我不打算授予他官职爵位,以后可以让他担任宰相辅佐你。”到这时,张齐贤也在考试人选之中,主管官员错误地把他放在了最下一等人员中,皇帝看到了,因此就赐全部录取的人员为进士及第。
帝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
博求:广求。俊彦:杰出之士,贤才。
拔十得五:拔:选拔。选拔十个人而只得到五个人才。意指人才不易得,选拔时宜从宽推荐。
致治,意思是使国家在政治上安定清平。
翻译:皇帝对侍臣说:“朕想从科场中广求贤才,不敢奢望从十个人中能选拔出五人,只得到一二人,也可以成为使国家安定清平的贤才。”
雍熙元年六月,诏求直言。知睦州田锡上疏言:“时久升平,天下混一,故左取右奉,致陛下以功业自多。然临御九年,四方虽宁,而刑罚未甚措,水旱未甚调。陛下谓之太平,谁敢不谓之太平!陛下谓之至理,谁敢不谓之至理!”
自多,自满;自夸。临御,皇帝坐朝或临幸至某地,这里是指君临天下。
翻译:雍熙元年六月,下诏让臣子献言。知睦州田锡上疏说:“现在国家长久安定清平,天下统一,所以身边的人都迎合奉承,致使陛下因功业而自满。然而陛下临御天下九年,天下虽然安宁,但是刑罚没有施行得当,水旱没有调配得当。陛下认为国家太平,有谁敢不认为国家太平!陛下认为治理完美,有谁敢不认为治理完美!”
又言:“听用太广则条制必繁,条制既繁则依从者少。自令凡有奏陈,宜令大臣议而行之,毋使垂之空言,示之寡信。”帝韪其论。
韪:是;对,这里是意动用法。认为···正确。
翻译:又说:“如果听从并采用的建言太广泛,那么条例制度必然繁多,条例制度繁多,那么遵循依从条例制度的人就少。自从下令凡是有上奏陈述的事情,应当令大臣们商议后施行,不能留下空话,显示缺乏公信。”皇帝认为他的奏言正确。
端拱元年五月辛酉,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分三馆书籍置其中,以吏部侍郎李至兼秘书监。
就:靠近。以:任命。
翻译:端拱元年五月辛酉,下诏在靠近崇文院中堂的地方修建秘阁,把三馆的书籍分别放在里面,任命吏部侍郎李至兼任秘书监。
帝谓至曰:“人君当淡然无欲,勿使嗜好形见于外,则奸邪无自入。朕无他好,但喜读书,多见古今成败,善者从之,不善者改之,如斯而已。”
自入:宾语前置,侵入自己。
翻译:皇帝对李至说:“君主应当淡泊无欲,不能把自己的嗜好显露在外面,那么奸邪就不会侵入自己。朕没有其他爱好,只是喜欢读书,常常在书中看到古今成败之事,其中好的方面就学习,不好的方面就改正,如此而已。”
至每与同官观书阁下,帝必遣使赐宴,且命三馆学士皆预焉。
同官:在同一官署任职的人,同僚。预:参与。
翻译:李至每次与同僚在阁下看书时,皇帝必定派人赐宴,并且命三馆的学士都参加。
内侍侯莫陈利用②以幻术得幸,骄恣不法,赵普按其罪,请诛之。帝曰:“岂有万乘之主,不能庇一人乎!”普曰:“陛下不诛则乱天下法,法可惜,此一竖子何足惜哉!”帝不得已,命诛之。
按:审查。乱:扰乱,破坏。可惜:令人惋惜。竖子:小子,对人的蔑称。
翻译:内侍侯莫陈利用因幻术得到宠幸,骄横恣妄,有不法行为,赵普审查他的罪行,请求*了他。皇帝说:“怎么会有一国之主,不能庇护一个人的事情呢!”赵普说:“(如果)陛下不诛*了他,那么就会破坏国家法律,法律(被破坏)令人惋惜,这一个小子有什么值得惋惜的!”皇帝不得已,命令*了侯莫陈利用。
(节选自《宋史纪事本末•太宗致治》)
【注】①富弼,北宋仁宗、神宗时的名相。文中所记是他对前代朝政的评价。②侯莫陈利用,姓侯莫陈,名利用,鲜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