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呢?都是小种经略相公的家奴,明显都不是几个家奴的家奴能惹得起的。地方官不敢奈何郑屠,所以他是镇关西。同样,地方官也不敢奈何鲁达。
其实鲁达根本不用跑,小种经略相公的人,属于特权阶层,*个人算个屁事。
比如鲁达*人后,官府去找小种经略相公商量,抓还是不抓?那废话,小种经略相公当然不能明着护短。但他的内心独白是:鲁达*人不能护短,得教他抵赖。(原文:这鲁达虽好武艺,只见性格粗卤。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护得短?……须教他推问使得。)
然后,小种经略相公告诉知府:这货是我爹的人,得依法办事。必须是他招供后,才能商量定罪。另外,这事得请示我爹才能判决。
知府当然明白这是啥意思,他保证先抓人,后请示老种经略再做决断。
这就是官场的黑话,假如小种经略相公不想保鲁达,一定是说:你依法办事,不用问我。
各行各业都有黑话,唯独这官场的黑话每个字你都懂,就是连一块意思跟大家想的不一样。
可问题是鲁达跑了,知府怎么办?
知府办案真是绝了,他抓了鲁达的邻居和房东,关了起来。又派人抓了郑屠的邻居,判决了他们不见义勇为罪,打了板子。然后,以渭州府的名义发下海捕文书,结案。
这就是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的始末,也是鲁提辖真实性格的体现。真要是打抱不平,以他的地位,或者可以找郑屠盘盘道,或者可以打出小种经略相公的旗号找知府走司法程序。
但是,在这个故事中,行侠仗义从来都不是鲁提辖要考虑的,纯属脾气上来了,要揍郑屠一顿解气。至于郑屠和金翠莲的那点事,无论是鲁提辖还是施耐庵,其实都不关心。
对于郑屠来说,这事纯属意外。为了三千贯,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见了阎王也得喊冤。
郑屠虽然是个反派,在渭州城未必会比鲁提辖可怕。郑屠怎么说也是个做生意的,即便是个恶霸,也就是称霸西关一带。鲁提辖可不一样,喝茶不给钱,吃饭不给钱,借钱不还。听说郑大官人欺负人并没有激起同情心,但听说郑大官人是郑屠后,恨不得马上去打死郑屠。而他放走金家父女,更多是为了恶心郑屠。第一次见李忠就借钱,人家卖狗皮膏药换点钱也不容易,给他二两还嫌人家给的少。
我记得有人分析过,说李忠掏钱的时候,用了个“摸”字,说明他吝啬。好像课本也是这么说的,但我们不能这么双标。因为同样是这段文字,往前倒几句,鲁提辖掏钱的时候,也是摸出了五两银子,怎么鲁提辖就不是吝啬了?